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解除后还有效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解除后还有效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解除后还有效吗?
  
  有效,因为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买卖合同是不可以对抗租赁合同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出租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秦智______
  
  承租人(乙方):王胜军、秦孔英、肖荷芳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店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2020____年_____9月___1____日至_____2035____年____8_____月_______3丨__日,共计____15_____年_____0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钥匙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以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年付(每年¥: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现金或微信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两份,其中甲方执 1份,乙方执 1份。
  
  第五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是需要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特别是对于租赁的具体时间、租赁收费标准等情况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的,后期是需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履行职责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双方建立起婚姻关系后,两个人婚后买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当婚姻关系结束后,房子如果归其中一方或第三方所有,这就涉及到相关的过户问题,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呢?我们就来给您普及一下相关问题。 一、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 (一)、税类: 1、契税按...


·购房买方违约卖方该怎么处理?
      购房买方违约卖方该怎么处理?1.卖方可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2.卖方可要求买方直接支付违约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


·二房东转租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受影响,他们之间仍发生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承租人并应就因新房客应负责的事由所生的损害向房东负赔偿责任,只要发生了该损害事实并可归责于新房客,承租人就应负赔偿责任。(2)承租人为转租人,其与新房客之间的转租关系与一般租赁关系并无区别。(3...


·商品房合同欺诈赔偿几倍
      一倍。“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依照第49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


·房子出租合同怎么写2023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当今社会,好多人带着自己的梦想到一线城市去工作。而如今天朝的房价不断上涨,对于一个普通工薪族来说很难买得起房屋。大部分的人为了能留在发达城市,都是靠着租房过日子,而租房我们就要和房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准备了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个人房屋租赁协议范本: 出租方...


·父母房产遗嘱要公证吗?
      父母房产遗嘱要公证吗? 一、父母房产遗嘱要公证吗 已经订立了遗嘱了的,不一定要公证,遗嘱公证并不是必须手续,当然也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觉得有必要的,最好公证一下,以免将来会发生纠纷。 二、公证遗嘱办理流程: 第一:继承手续程序 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


·离婚后房子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中对房产分割是财产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离婚协议还是离婚判决,对房产做出处理后都必须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才真正完成财产的转移。办理流程:一、协议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判决离婚者提供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二、离婚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三、承接房产方身份证原...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什么是违约金?房产合同违约金的作用是什么?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因此,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促使购房合...


·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无偿赠予具体是什么
      一,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无偿赠予具体是什么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


·一、租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提前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租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提前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吗?需要,合同里一般都有关于违约金和违约责任,如果你的合同没到期,你提前走了,将视为你违约。根据《民法典》,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