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一.合同变更的实质
  
  1.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与主体发生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主体不变,内容变化。
  
  2. 根据我国民法典,将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将合同内容的变更称为合同变更。
  
  3. 所谓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修改或补充的协议。
  
  二.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
  
  (1)合同标的的变更。
  
  包括标的物种类的更换、数量增减、品质的改变、规格的更换等。
  
  (2)合同履行条件的变更。
  
  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3)合同价金的变更。
  
  包括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利息的变化等。
  
  (4)合同性质的变更。
  
  例如:租赁合同变更为买卖合同,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等。
  
  (5)合同所附条件或期限的变更。
  
  例如:合同所附条件的去除或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长或提前等。
  
  (6)合同担保的变更。
  
  例如: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使合同担保消灭或新设等。
  
  (7)其他内容的变更。
  
  例如:违约金的变更,选择裁判机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协议的变更等。
  
  三.合同变更的条件
  
  1. 原已存在合同关系。
  
  2. 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3. 须依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或依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
  
  比如: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情况,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
  
  4. 须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
  
  1.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代替了原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对变更后的合同内容的违反构成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变更,对已经按照原合同所作的履行没有溯及力,同时,合同变更也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虽然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已经对合同的内容和主体等各方面做出了约定,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合同当初签订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已经发生了改变,此时原有的合同已经不适应客观事实的发展了,所以必须要对其进行变更,这也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民法典》中对其也有规定。
  
  
  


·合同自动廷续一年后对方中途毁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自动廷续一年后对方中途毁约可以解除合同吗?如果没有约定延长具体的时间,视为无期限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包括哪些《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


·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然后辞职有什么法律规定?
      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并且没有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员工人在公司继续上班的,公司应按照原有的工资水平向员工支付,如果一个月之后工资还是没有需签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双倍的工资,员工如果想要辞职的话应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一、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网络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网络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关于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管辖情况主要有以下规定:(1)《中...


·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现实生活中,不少合同都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都违约的情况,既然有违约行为,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实践中的案例是多不胜数的,下面我们带来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两则,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一、案例案情介绍案例一:甲公司(委托方)与乙公司(承揽方)签定中央空...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合同违约金是在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支付给另一方的违约赔偿损失。合同违约金的数值大小,取决于是否在制定合同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那么制定合同时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资料。 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


·雇佣合同是正式合同吗
      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


·集资诈骗与合同诈骗有什么区别
      一是犯罪客体不同;二是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群体,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针对无偿赠品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针对无偿赠品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一、针对无偿赠品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


·合同单方法定解除权总体上看有什么特征
      合同单方法定解除权总体上看有什么特征?1、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均不发生合同解除。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主要...


·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一、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