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有哪些?(1)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签合同的一方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如果签合同的一方是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就是在法定的年龄上面或者签合同人的智力上面没有达到相关法律要求的,这样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是法律效力应该要待定的,因为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签订一些比较细小的生活琐碎方面的合同,对于其他比较正式的合同,必须要请代理人来进行签订。(2)第二种就是行为能力受限的人所签订的合同。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签定合同的人是行为能力受限的人,这样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是待定的,因为在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有具体解释道,关于行为能力受限的人所作出的民事行为是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所以行为能力受限的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要以自己的年龄或者智力以及其他的情况所相适应的合同才能生效,对于那些比较正式的合同必须是法定代理人来经过认证。(3)第三种的情况就是签合同的人是没有代理权的但是为了达到签合同的目的而冒充有代理权的人来签订合同,或者是签合同的人的代理权是没有那么广泛的,而超越了相应的代理权之外所签订的合同,以及签合同的人原本的代理权已经过了法律时效了还要继续以代理权人的名义来进行签订合同。对于签合同的人没有代理权,为了达到签合同的目的而冒充有代理权的人来签定合同的情况,我国的《合同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对于这样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待定的,只有在没有代理权的人向有代理权的人进行追认,有代理权的人对于所签订的合同同意追认了合同才能产生效力,如果有代理权的人对于所签订的合同没有做出任何表示,则认为是不同意追认,合同可以被撤销。对于超越了法律规定的代理权范围之外所签订的合同,我国的《合同法》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有代理权的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是在自己的代理权范围之内,而超过了自己的代理权范围之外所签订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待定的。(4)第四种情况就是签合同的人没有权利对他人的财产作出处理,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与其他人签订合同没有权力去处理他人的财产,但是以自己私人的名义去对他的财产进行处理,这样的情况下,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签订相关的合同之后,没有权利去处理他人财产的人没有追认得到处分权的话,那么所签订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签订合同之后经过追认得到的处分权,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就会产生法律效力。综合上面所说的 ,合同效力待定就是因缺少合同成立的要件而导致合同的效力尚未确定,对于尚未确定的合同我国也是专门给出了相关的条款,就是为了让当事人在处理的时候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权益,而对地未确定的效力作为追诉人也是可以起诉,确定合同有效的。
  
  
  


·合同不成立的条件包括什么
      合同不成立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合同不成立的条件包括什么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


·合同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
      合同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 一、合同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


·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
      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我们都知道双方签订合同就是为了双方关系受法律的保护,可总有写人想铤而走险,非法解除双方合同,那么当我们遇到对方非法解除合同时,我们可以怎么做?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当然作为被解除合同者肯定可以得到补偿的。至于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我国法律有这明确的规定。首先,一位...


·合同法撤销权概念是什么?
      合同法撤销权概念是什么?在当今的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签约合同,那么不管怎样,你都应该了解清楚合同法撤销权概念,这样一来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做出对合同法撤销,而对方表示有异议,可以将让人民法院来裁决。下面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一、如何区别合同撤...


·缺一方当事人签字的合同效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人们越来越重视签订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也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合同,比如说劳动合同、购房合同、买卖合同、租房合同等等各种各样的合同。我们都知道,要签订一个合同是需要合同关系双方共同协商之后,约定相关的条文,并且签字,然后该合同才...


·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人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其中有一种合同是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怎样的?我国合同法中关于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内容,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 ...


·百货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
      百货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


·在我国无效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吗
       一、在我国无效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吗 无效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1)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股权收购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股权收购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 收购合同的主合同,除标的、价款、支付、合同生效及修改等主要条款外,一般还应具备如下内容: 1.1 说明收购项目合法性的法律依据。 1.2 收购的先决条件条款,一般是指: 1)收购行为已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如当收购项目涉及金融、建筑、房地...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您都知道,合同有双务和单务之分,但对于很常见的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呢?很多人都不知道,为了方便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一、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


·合伙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合伙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合伙财产条款的法律风险 合伙出资形式多样,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及劳务出资,各种出资形式所产生的财产权利并不相同,合伙协议应当就不同的出资有不同的约定。 首先,合伙财产归属的约定,通常提到合伙财产时,多数人都简单地认为属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