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有什么补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有什么补偿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规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其他条文规定
  用人单位除了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要依据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可以参考的条文有: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以上内容就是对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有什么补偿进行的解答,当我们遇到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时,我们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给我们相应合法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我们有权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可以支付违约金么?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可以支付违约金么?合同您都很熟悉,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涉及到合同,因为使用的普遍,法律方面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同时也有对违约的规定,有些人签署的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但是有一方违约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今天我们就告诉您怎么解决合同没有约定违约...


·合同履行中标的物风险承担的划分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合同确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方还是买受方承担的约定,一般的说,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还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

    ...


·无效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无效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一、无效合同的定义 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


·草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如何规定
      草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如何规定草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只有经各方当事人签订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仅草拟而不签订则未生效力,因此只要双方签字草拟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


·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 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含意本身就是合同,因此,合同变更适用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 希望变更合同内容的一方首先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该要约应包括希望对合同...


·一、出租人解除次承租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解除次承租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解除次承租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根据《合同法》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


·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时间就是签订合同,并使得合同成立的时间,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该规定至少在概念上区分了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成立要件,前已述及;但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上之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
      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在签订合同之后,我们可能会发现有些内容还需要补充,这时我们就需要进行合同补充。合同补充可以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那么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怎么拟写呢?在拟写合同补充协议时我们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为您解答。 一、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合同补充协议书 合同编号:甲方(全称...


·怎么约定合同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
      怎么约定合同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签订合同后都存在着违约的风险,为了防范合同违约风险,大多数当事人都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那么,当事人到底怎么约定合同违约金呢?另外,当事人违约的,经常涉及到损害赔偿问题。那么,如何确定违约损害赔偿数额?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


·无偿合同重大过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无偿合同重大过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1、无偿合同重大过失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其承担责任相比有偿合同要轻一些。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不符合损害赔偿的宗旨。损害赔偿的基本宗旨,就是将损失归咎于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是这样,在一般情况下,不论有...


·刀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刀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刀具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保证产品为厂家原装合格产品。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客户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