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是2n的补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是2n的补偿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是2n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三)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代价非常大,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和相当于二倍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赔偿金。
  
  


·步入社会的我们,想必大家都有过求职的经历。小编整理了员工应聘
      步入社会的我们,想必您都有过求职的经历。我们整理了员工应聘一般公司入职需要提供材料,为那些还没有求职经历和即将求职的朋友提供一些借鉴。那么一般员工应聘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员工提供的材料一般都用于哪些方面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


·建筑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
      建筑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 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行业最为关注的问题,没有质量保证的工程也就失去了安全保证,质量和安全永远是一体的。工程质量也有专门的管理部门,目的就是加强质量的管理,从业人员都很清楚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一般都是质量管理站,专门负责质量标准的监督和管理以及工程质量的验收,...


·《劳动合同法》第几条关于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
      《劳动合同法》第几条关于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对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二...


·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合并后的公司怎么办
      不愿意去视为变更合同的内容,双方协商不成可解除,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对于施工单位日常的施工现场,有大量的工作人员,也许会因为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现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但是这种事故在检查质量安全隐患时是可以防止发生的,那么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


·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
      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


·实习期离职有工资吗,实习期应注意什么?
      当今社会,很多在校的大学生为了锻炼自己,往往会利用平时多余的时间去一些企业进行实习,但是如果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某种原因要离职时,离职的时候有工资吗?这个问题,我们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实习期离职有工资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除非实习前有约定公司不给你支付...


·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
      您都知道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有力的的保证,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解除终止都离不开劳动合同法,那么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其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


·多久可以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遭受了损害的,此时不是必然就会属于工伤事故,还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确定构成工伤的话,那么之后才会享受到工伤待遇。不过一般受伤了之后多久可以做工伤认定呢?可能很多人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疑惑吧。 一、多久可以做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


·一、补开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落实?
      一、补开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落实?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予员工,并且协助办理档案和保险的转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协商不一致还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