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融资合同生效的条件可以约定附条件来生效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融资合同生效的条件可以约定附条件来生效吗?生效的条件是可以约定附条件来生效的;附条件的合同,是合同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有时并不希望立即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而有时又不希望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一直存续,而是愿意在一定的事实发生时,让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使合同的订立更能满足当事人的意愿,体现合同自由。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3、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二、附条件的合同效力有哪些内容?《合同法》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因此,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又被称为延缓条件,是指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并不发生效力,只有当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解除条件又被称为消灭条件,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合同在条件成就以后即失去效力。条件的成就与否应依靠事实的自然发展,当事人不应以自己的行为阻止或者促成条件的成就。如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如果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综合上面所说的,附条件约定的生效合同一般是属于比较特殊的,只有完成了附条件的条款此合同才能对双方有约束力,对于融资合同在约定时一定要按双方的意愿来进行处理,从而所产生的附条件也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之下约定的,这样才能保障各自的权益。
  
  
  


·签订合同后卖方反悔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卖方反悔怎么办?通常买卖双方就合同交易达成一致之后,往往会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也有可能出现签订合同之后一方反悔的情况,此时作为买方,要是遇到卖方反悔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可能很多买方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签订合同后卖方...


·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是怎样的? 一、 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 1、 供应管理部确定采购价格 2、销售部制定销售合同 3、财务部对比采购基准价格核算利润是否符合利润要求 4、如果符合利润要求就进行审批,然后执行,采购销售合同。 二、财务会计核算七个步骤 1、设置账户 设置...


·合同无效怎么承担责任,合同无效有哪些责任
      合同无效怎么承担责任,合同无效有哪些责任当一份合同中出现了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以及不是真实意愿表示的话,那么就会造成该合同的无效。合同无效的势必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影响,那么合同无效怎么承担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合同无效有哪些责任当事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


·合同的违约责任具体有哪些?
      合同的违约责任具体有哪些形式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其构成要件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采...


·经济合同仲裁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经济合同仲裁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双方合同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双方合同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双方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可能会出现违法的情况,通过合同的抗辩权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使用合同的抗辩权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不同的合同可以使用不同的抗辩权。双方合同抗辩权分类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看看到底什么是抗辩权。 一...


·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一、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1、经济合同纠纷。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2、房地产合同纠纷。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技术合同纠纷。包括技术开发...


·合同到期二年没签怎么补偿?
       一、合同到期二年没签怎么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


·合同法中的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法中的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合同法中的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法中的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是1年,一年不行使撤消权,撤消权就消灭了,而不是合同订立之日起或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


·有名合同法律服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有名合同法律服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有名民法典律服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主要在于内容不同、以及适用范围不同,对于法律服务合同在一定程序上也是有名合同中的一种形式,有名合同是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 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或试用期是劳动者开始履行新的劳动合同、从事新职业的适应期。在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技术熟练程度等情况不甚了解,同时劳动者对其所从事的岗位的了解也需一段时间,因此,将劳动者从事新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