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有哪些相关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实践中,不管是对什么进行继承,首先看死者是否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没有那么就进行法定继承。此时需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继承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配偶是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亲属关系。夫妻之间有着最密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又相互扶养的义务。无论从亲属关系的亲疏程度上说,还是从扶养关系的密切程度上看,配偶都理应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子女是最近的直系晚辈血亲,是家庭的主要成员。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无论是从血缘关系上还是从扶养关系上看,子女也都应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父母是子女的最近尊亲属,父母与子女之间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感情上有极为密切的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是家庭关系中的基本关系,在亲属关系上,相互有扶养的义务,所以法律将父母与子女同列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也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这是我国《民法典》在继承人顺序上的一个突出特色。《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见,丧偶儿媳或女婿得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前提条件是: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谓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在公、婆或者岳父、岳母生前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只要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论其在丧偶后是否再婚,也不论是否有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都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第二顺序是怎样的
  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从血缘关系上说是被继承人最近的旁系血亲,从扶养关系上说在一定条件下与被继承人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从血缘关系上说是被继承人除父母外最近的尊亲属,从扶养关系上说在一定条件下与被继承人也有一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因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虽为死者的近亲属,但在亲属关系上较子女、父母远一等,在经济联系上也比子女、父母疏一些,所以,我国《民法典》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列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合理的。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中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他们同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实际继承房屋的时候是没有什么顺序之分的,往往是均等的来分割房屋遗产。
  
  
  


·信用卡逾期影响房贷吗
      信用卡逾期影响房贷吗 一、信用卡逾期影响房贷吗 虽然银行很看重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情况,但并非有了信用“污点”就无法申请房贷,具体能否放贷还要根据逾期情况来确定。 信用卡逾期对持卡人申请房贷影响程度分为两种: 1、房贷利率会被提高或贷款成数降低 如果持卡人有一、两次的信用卡...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


·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吗?
      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担保法》等法律规定,抵押是一种债权担保的方式,债务人或第三人并没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抵押权只是就抵押物的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仍对抵押的房产拥有所有权,正是因为此,所以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不论是新手房交易还是二手房交易的频率都有所提高,在房屋买卖时需要注意房产产权是否明确,房屋质量以及物业管理等问题。在拟定和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否则该交易有可能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需要注意近期所公布的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下面就此问题我...


·建房强拆是否有补偿
      有补偿。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


·一、中介房屋买卖合同需不需要解除?
      一、中介房屋买卖合同需不需要解除?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如果需要解除的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按照规定来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二、合同的法定解除(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


·一、离婚房子公证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房子公证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般是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此时对于房子的分割肯定是按照协议的进行处理。离婚房子公证书范本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信息、离婚的基本情况、房子财产分隔协议、公证内容、公证方信息、法律依据以及...


·离婚时婚后房屋出售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婚后房屋出售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会有违约金的条款,这条款主要的内容就是为了防止出现违约的情况,而且每个人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毕竟很多人一生中只会买一次房。那么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 1、法律对违约金最低的金额没有明文规定,由双...


·房屋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房屋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1)1%个税,应该是因为不能提供购房发票,按1%征收率核定的个税。(2)根据《征管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 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023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2023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一、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1、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2、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