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去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父母去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一、父母去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农村房屋可以继承,房屋是村民合法私产,可以依法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关于宅基地的使用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为宅基地不是农民私有财产,不能继承。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农村房屋继承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登记机关应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中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二、房产遗嘱的格式是什么?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民族:____族 ,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我与_______系夫妻关系,丈夫/妻子______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去世,我们夫妻共有财产房屋、院落两处:
  
  一处位于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
  
  一处位于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____自愿将上述房屋中,自我丈夫处所继承的份额指定由______、_______人共同继承。
  
  2、立遗嘱人_____自愿在上述房屋中,除去自本人丈夫处所继承部分,属于本人的份额,指定由_______单独一人继承。
  
  3、其他:
  
  本遗嘱一式__份,由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 (签字)
  
  见 证 人: (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其实,只要遗产全部都是被继承人的私人财产,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去世后被继承人的私人财产不是说必须要交给国家有关部门的,所以对农村的自建房继承问题不需要考虑其他因素。
  
  


·商品房预售合同价格纠纷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


·买房子贷款20年和30年的概括房价上涨
      买房子贷款20年和30年的概括房价上涨,一套房总价太高,很少有购房者能全款买房,那么贷款买房就成为了很多购房者上车的唯一途径。多数人在选择贷款年限时,可能在30年和20年之间徘徊,面临这个问题,很多人都说“贷款年限越长越好“,然后就毅然决然选了30年,这样真的对吗?越长的年限每月...


·结婚前买的房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


·网签备案是对买卖房屋双方的一个保障,它有利于合同上方履行房屋
      网签备案是对买卖房屋双方的一个保障,它有利于合同上方履行房屋买卖的相应的义务。由于上海市我国的一线城市,对于房屋网签备案的规定也相对较严格。那么上海二手房,签订合同后多久必须网签备案? 一、上海二手房,签订合同后多久必须网签备案 买卖双方达成购买意向后,由开发企业委托的网签操作人...


·买房子有哪些流程
      买房子有哪些流程 (一)自我能力评估 注意事项:买房应以实际收入情况为基准,不买贵的只买好的。切勿爱面子购买一套超出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房子。每月供房所用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40%。 (二)挑选房源 注意事项:在第一步基础上了解如发展商实力、声誉、口碑,地段、价格、户型、周...


·婚内对房屋出售金额财产分配协议有效吗?
      婚内对房屋出售金额财产分配协议有效吗?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无论谁写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约定的效力: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对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


·购房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
      购房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购房违约金一般为十级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一、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3、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


·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
      ??现如今房市调控的政策不断的加大,如果买了第一套房之后再想买第二套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高额首付的问题。但是为了能购买第二套房很多的夫妻想出了假离婚来买房。但是假离婚来买房,不仅是违法的行为,还可能带来很多未知的隐患,所以,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


·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配?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


·出卖人逾期未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应按一年期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