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需要出示的相关证据有哪些?(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二)营养费:根据医嘱或鉴定意见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领取退休工资,无误工费用)。(四)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方的证明(五)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方的证明,已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六)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费用,(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七)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的赔偿只要购买了保险就会由保险公司按合同中的限额来进行支付,如果有超出的部份就会由赔偿义务人来进行承担,所以,在出了事故之后一定要先报警再向保险公司报案,从而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都可以获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都可以获得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不一定都可以获得,这是由于《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就浙江省而言,一般遵循等额补偿原则,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劳动争议指导意见》第37条规定:“劳动者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工伤的,一般应先向...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一、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及第61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 1、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2、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


·出租员工宿舍要不要交房产税
      出租员工宿舍要不要交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地税局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1、减免...


·一、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要求误工费是否合法?
      一、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要求误工费是否合法?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要求误工费是合法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要误工费首先需要向单位提出希望其开具误工证明的请求,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


·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
      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的规定,...


·车辆惩罚性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车辆惩罚性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


·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法律上有很多概念看似不同但是很难区别,比如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常常把这两个罪名进行混淆的,针对这个问题,律师356我们下文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者概念不同 1、《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


·一、醉驾没在现场交警可以使用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吗?
      一、醉驾没在现场交警可以使用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吗? 驾驶员醉驾交警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不可以使用监控作为定罪证据,就算是有相关人员举报驾驶员醉驾,随后交警进行调查的时候,只要经抽血化验出来的结果并没有达到醉驾的标准,那举报人的举报就不可被采信。因为,醉驾最关键的证据就是血液测量结果,...


·什么是交通安全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


·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
      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 一、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 强迫交易有无犯罪集团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强迫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比较多的,组织比较严密的,就有可能是团伙犯罪。首要分子应对该集团经过预谋、有共同故意的全部罪行负责。集团的其他成员,应按其地位和作用,分别对其参...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现象呢?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现象呢?生活中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有的人借钱的时候给你保证的很好,说只要有钱了就立马还。可一旦到了还钱的时候就翻脸不认人。看着他们拿着借来的钱逍遥自在,又是买车又是买奢侈品的。钱还是没还,一些人就扣了他们的车。那么欠债不还扣车是否违法呢?接下来律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