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庆后4天没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国庆后4天没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国庆后4天没加班工资规定是应当按照前三天进行加班支付三倍的平时工资的发放来进行,根据国务院的放假安排,2018年国庆的放假时间是10月1日至7日。其中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4日至7日为周末调班4天。在法定节假日的三天(即10月1日、2日、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话,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中计算公式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其余四天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话,且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二、其余加班工资怎么算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三、关于加班费的法规条文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国庆节期间是属于正常的,休息期间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休息的权利,必须要给劳动者进行放下,如果确实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不能够放假的安排值班或者安排进行生产活动的,应当给予劳动者一些加班方面的报酬,具体是三倍工资。
  
  
  


·对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受贿如何认定
      对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受贿如何认定 (一)、对两高关于受贿罪的理解 我们要明确一点,不能机械的认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要两高意见规定之外的情形一律不构成受贿罪。 1、两高意见不可能对社会生活的各种形态加以规定。 2、认定是否构成某种犯罪的法定判断标准是刑法规定的该种犯罪的犯...


·做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事务,因为对于受害者来说,安全事故已经给与了巨大的打击,只有通过工伤认定才能减少对受害者的影响损失,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工伤认定是比较陌生的,也不是很清楚去哪里办理以及得到赔偿,那做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做工伤鉴定去哪个部...


·企业劳动关系怎么转入?
      关于企业劳动关系的转让我们知道,一般是先前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之后有解除了,由于劳动者又回到了企业工作,所以才需要企业劳动关系转让,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对于企业劳动关系怎么转入?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企业转变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


·临时工与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临时工与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临时工与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简单来说临时工不与工作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单位可以随时让你下岗,而且福利待遇相对与正式工要低,一般不给上保险。正式工有着合同即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按法律上保险,福利待遇也比较好。 现在是全员合同制,正式工...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一、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


·上海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上海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4.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第四,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第五,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工程质保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国家经济建设加快的同时,每天各类工程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如果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发包方没有给承包方预留足够的质保金(维修资金),出了质量问题或者是安全事故,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我们该如何维护个人或者是公司的权益呢?今天我们就给您普及一下工程质保金的法律规定...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


·哪种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
      哪种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 根据《劳动法 》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也是一样,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 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


·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难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去医疗机构做工伤鉴定。那么,2017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具体的请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