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拿了结婚证返还彩礼有什么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拿了结婚证返还彩礼有什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二、彩礼返还的比例是多少这个是很多男方非常在意的一个问题,首先,对于彩礼返还,双方可以协商彩礼返还的数额,双方的家庭坐在一起,协商好彩礼返还的数额,双方签订一个协议即可。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了。法院会根据双方未结婚的过错、离婚的过错、同居时间的长短、有无小孩等,同时保护女方的权益,尤其是双方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会判决女方少返还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对于办理结婚登记后返还彩礼的情形作了原则性规定,即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返还。办理结婚登记后已共同生活的,在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彩礼原则上不应返还。因此,对于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情形,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首先审查是否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当事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孩子为18周岁以下的,有权索要抚养费,方式方法上可先与之索要,未果的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主张给付抚养费事项。判决生效不履行的可申请执行给付,执行含强制执行、拘留被执行人多次、查封其财物变现折抵、冻结并划拨其银行账户余额资金等等项。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后多长时间起诉财产分割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
      离婚后多长时间起诉财产分割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在发现后三年内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


·诉讼离婚男方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决
      并非所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是会同意的,因此就有可能出现女方要求离婚但男方却不同意离婚的情况,虽然此时女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却对最终的判决结果无所知。那一般诉讼离婚男方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决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法院审...


·离婚拿不到抚养权可以得到赔偿吗?
      离婚拿不到抚养权可以得到赔偿吗?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男方没有家庭暴力,非法同居等严重过错,离婚不需要赔偿。《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


·作为第三方可以告人重婚罪吗
      一、作为第三方可以告人重婚罪吗? 第三方可以告人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


·父母离婚财产分配孩子18岁
       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夫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婚时,孩子可能已经成年了,如此在离婚时一般就不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但是,离婚必然涉及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此时,有的人就会产生疑惑,父母离婚需要给已成年的孩子分割财产吗?下面,就由的我们为你解答“父母离婚财产分配孩子1...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能判离婚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能判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


·一、起诉离婚后能撤诉吗?
      一、起诉离婚后能撤诉吗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


·一、离婚协议签完后其中一方不办离婚证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签完后其中一方不办离婚证怎么办? 一方不去办理离婚证的话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在什么时候能起诉离婚赔偿
      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同时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但此时的过错不应该是平常生活中我们认为的过错行为,而应当是《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行为才可以。那一般在什么时候能起诉离婚赔偿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离婚赔偿的条件都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


·执行抚养费会有利息吗?
      执行抚养费会有利息吗 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督促债务人依约履行义务。若长期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可能加重原告单独抚养的经济负担,影响原告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照顾水平,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造成影响的话,法院会判令被告向原告承担违约金,以经济制裁方式督促被告履行约定义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