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吗? 一、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程序
  1、行政许可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2、行政许可的条件
  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 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 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3、申请材料目录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主管部门制式表
  (2)营业执照--需要原件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原件
  (4) 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原件
  (5)土地使用权证书--需要原件
  (6) 施工许可证--需要原件
  (7) 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为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5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8) 商品房预售方案--需要一房一价备案
  (9) 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
  (10) 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
  (11) 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
  (12)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
  (13) 预测绘报告
  (14) 业主临时公约
  (1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6)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
   三、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县建设局。
  3、建设局进行审核和现场查勘,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于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书。
   四、行政许可时限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
   五、行政许可的数量
  无限制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 吗?有上文可知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且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是失去效力的一个依据,所以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为您详细解答。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应当足够的小心注意,这样才能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买卖商品房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那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呢?只有事先了解清楚可能有哪些,才能采取措施进行防范。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现今社会房价日日高涨不跌,想要在北京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更
      现今社会房价日日高涨不跌,想要在北京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更是许多人的梦想,根据国家对房产的最新政策,地处北京的房山两限房,自然备受关注。那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抢到房山的两限房呢?首先我们需要先了解清楚房山两现房的具体申请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申请房山两限房的具体要求 1.提出房...


·购房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在我国,法律为了规范房屋买卖市场,保护房屋买卖当事人的利益,严格打击一方违约,比如:规定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等。那么,对于购房违约应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


·住房网签备案完能更名吗?
      住房网签备案完能更名吗?1、住房网签备案完能更名,具体流程是首先要撤网签,然后去房管局要重新签的材料,然后才能从新备案签新的合同。2、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


·一、办理假离婚证贷款买房的后果是什么?
      一、办理假离婚证贷款买房的后果是什么?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为骗取国家房贷优惠政策的“假离婚”通常属于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假离婚”...


·关于婚前房产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婚前房产规定是什么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2、婚后一方...


·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
      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 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购房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1、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


·离婚房产评估流程是什么?
      离婚时凡是需要分割房产的,应分情况讨论。若是需要补偿其中一方钱款,则需要进行离婚房产评估流程,出具评估报告。以此确定房屋价格和补偿款数额。房屋属于价值变化财产,不能够按房屋购买时价格直接计算,法院也不一定允许进行拍卖。婚姻法对此进行了规定,以下是法规和评估具体方法: 一、房产...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表现在房产方面,就是拆迁安置房越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表现在房产方面,就是拆迁安置房越来越多,而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人会想要买卖这些拆迁安置房。那么,在我国,安置房能买卖吗?此外,实践中,安置房买卖的风险究竟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1、只有有使用权的房子是能继承的,既然你们原是用产权房换的现在这个120的,应该就可以补交一些钱后就可办产权证了。建议先办理产权证好。 2、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 3、如没有书面的协议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