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在履行中由于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从而使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即使在以后能够遵守,使债权人目的仍不能达到。因应债权人宣告解除后,及时消除或减少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并不是说一旦违约都可以导致合同的解除。因此要对法定解除加以严格的限制,更好的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二)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二、合同法定解除的程序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或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或法院裁决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从这一合同解除概念来看,合同解除程序有两大类:一是当事人解除的程序,二是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
  (一)当事人解除的程序,其又可分为当事人协议解除的程序和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1、当事人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当事人协议解除程序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或在订立合同后另行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另一种是协商解除,也称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了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
  2、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它的行使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因而它是一种形成权。解除权就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但解除权的也有限制。
  (二)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
  合同解除的形式有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也称约定解除;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解除,也称法定解除;法院裁决解除,也称情事变更解除。应当肯定人民法院具有依法裁决解除合同的权利,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解除合同之诉应当依法受理。首先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具体言之,就是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情事变更,当事人又无解除行为,只有经过民法院行使解除,或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中,发现当事人的合同履行存在情事变更而依法裁决。
   三、合同解除的效力
  (一)对将来的效力
  无论哪种解除,该合同自解除之时终止。合同的解除对将来发生效力,自解除之时,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原合同还未履行的,不再继续履行。这是不言自明的。
  (二)溯及力问题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是解除以前已经作出的履行是否有效,换言之,解除前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这是合同解除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合同解除如果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溯及力,则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依然存在,当事人对已经履行的部分不负恢复原状的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解除原则上应产生溯及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特别是在非连续性交易的合同中,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的规定,有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各种权益。在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情况下,非违约方已经履行了其义务的,违约解除具有溯及力对他有利。如果合同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则意味着使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而已经履行的部分就就不发生恢复原状的后果,从而并不能保护无过错当事人或者非违约方的含法权益并制裁违约方。
   四、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上述内容是我们总结的解除合同法律依据,综上可知,并非违约都可以导致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还包括强制履行以及违约金等,但之所以对法定解除加以严格的限制,是为了更好的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也是为了贯彻法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您在这方面有需要的话,请您联系我们的律师。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人们到保险公司上班后,通常要签署两份合同,劳动合同与保险代理合同。签署好保险代理合同后,人们就成为了保险代理人,可以公开的销售保险产品。如果双方签署合同的时候不注意,导致合同内容有误,就可能引发纠纷。那么,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


·合同法定解除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定解除依据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合同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规定是什么?
      合同约定解除权的形式期限的规定《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解除权的行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但该权利...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合同生效? 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具体来讲,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


·红酒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红酒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红酒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 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


·在我国加盟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在我国加盟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现在生活中的加盟店是非常多的,本身加盟应该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情,既扩大了品牌效应,又方便了双方的生产和经营。加盟店在成立的时候,需要和品牌所有者签订加盟合同,然后需要遵守合同的条款才可以。万一发生了什么矛盾的话,肯定对双方都是有影响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条件:1、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3、承...


·商业合同到期了是否签订终止合同
      商业合同到期了是否签订终止合同一般不用签终止合同,到期直接终止就可以了。如何审查商铺租赁合同调查商铺的档案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


·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司法实务中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分为三个等级,具体量刑幅度根据诈骗数额确定。接下来,我们带来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一、合同诈...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1、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2、《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