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2017年毕业季即将到来,大多数企业已经开始校园招聘,绝大多数的应届毕业生也开始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您都知道工作伊始是有试用期的,那么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接下来,请您仔细查看以下资料。
   一、试用期单位解除合同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作出劳动合同解除处理应具备以下要件:
  1、用人单位对录用岗位制订了明确的录用条件(如劳动者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思想品德、技术业务水平、户籍关系等);
  2、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录用条件;
  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4、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在劳动者试用期内。
   二、试用期解除的时限
  如果劳动者被证明真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转正为正式员工。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负有法定的举证义务,即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单位未能举证,其主张就不能被法院所支持。如果公司无法当面送达终止通知,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告知,比如打电话通知,或将通知送至其家中等。若公司延迟至试用期满后才通知,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三、合同法中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替代金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主要为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四、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证据,不得凭主观认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标准,首先要证明单位的录用条件,例如公司在发布的招聘简章、招聘信息中明确录用条件和标准。其次证明对该员工进行考核而不符合录用。若没有这方面的证据,可能会被认定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会判令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非因工负伤或者患病,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三十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并且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问题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答案。国家为了保护试用期员工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恶意开除,所以在试用期内只有劳动者不满足用人单位开始提出的岗位能力,才能在试用期间开除员工。
  
  
  
  
  


·企业让残疾证算工伤吗?
      企业让残疾证算工伤吗? 一、企业让残疾证算工伤吗? 企业让办残疾证并不一定属于工伤事故,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


·是否可以通过工资认定劳动关系?
      在很多的企业或者用人单位,经常会由于一定的原因,不承认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时候,如果是劳动者想要维权的话,是经常会问到是否可以通过工资认定劳动关系这么一个问题。其实,我们在进行认定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标准有哪些。 一、工资可以认定劳动...


·什么是误工费呢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
      什么是误工费呢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休息期间收入不减少的,就不存在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


·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关系,在我们找到工作之后,应该及时尽快的和公司确立起劳动关系,确立了劳动关系,才能对双方的权益有保障。那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是什么?劳动关系中的实际问题又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从法...


·委托加工合同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委托加工合同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合同违约,可能大多数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方式来处理,可是有些特殊情况下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当中发生违约,比如因为某些没有办法预知的特殊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形比较复杂的合同违约,解决起来的时候就不像您所想的那么简单了...


·用人单位因员工的原因被辞退需要补偿吗
      用人单位因员工的原因被辞退需要补偿吗(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


·一、如果不满18人算童工吗?
      一、如果不满18人算童工吗 未满18岁的不一定算童工,只有未满16岁才属于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公司拖欠工资法律程序是什么
      公司拖欠工资法律程序是什么?1、申请仲裁。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


·一、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
      一、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入职一天也是这家单位或企业的一名员工,所以也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一般的单位或企业都有试用期。而且在试用期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每一家单位或企业的规章制度都不一样,所以根据单位的规定进行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入职即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享受劳动法规定的...


·公司经营有困难,能够给员工降薪吗?
      公司经营有困难,能够给员工降薪吗? ?实践中,公司可以在考核员工之后,对没达到考核指标的员工,按法定程序采取降薪的处理。不过,还有一些公司,在经营出现困难时,为渡过难关,也采取对员工降薪的办法。事实上,公司可以在下面情况中对员工降薪: 1、员工违反公司纪律 员工违反公司劳动...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 有什么注意事项?一、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