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女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民法典就离婚时夫妻间权利义务延伸而形成的一项权益保护制度。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已经以书面方式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夫妻双方已选择了约定财产制来分配夫妻财产。(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而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由于一方用大部分精力来照顾子女、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而这些义务本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由一方主要履行这些义务,势必会影响他(她)的经济收入。按照约定财产制,其财产权利将受到损害。因此,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这也是夫妻间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全职太太离婚可要求经济补偿吗网友提问:我老公是某公司的采购部经理,常年在外地出差。我为了照顾孩子,不得不辞去工作,当起了全职太太。但日子久了,老公觉得我思想落伍,没有共同语言,加上两人长期两地分居,感情出现裂痕,经过商议,决定离婚。因为我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这么多年为家庭付出,便要求老公付给经济补偿。老公坚决反对,我想问下,我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吗?解答: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为家庭多承担责任、多履行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因照顾孩子,打理家务等而失去工作,可以认定为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因此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是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一方经济上的补偿。是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具体操作时,要考虑以下因素:(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经济补偿金就是我们所以界的意义,与工伤补偿金等等的性质相同,都是由于当事人受到了不应受的伤害,法律为了保护当事人利益所设置的经济性补偿。如果女方符合法律法规当中的条件设置,当然是可以向男方提出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法院也会根据情况予以支持。
  
  
  


·选择离婚诉讼外调解有什么后果
      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夫妻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需要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才实际对案件作出判决。而这一般被称之为诉讼调解,除此之外也会涉及到一些调解,即诉讼外调解。那通常当事人选择离婚诉讼外调解有什么后果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择离婚诉讼外调解有...


·对于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权吗?
      离婚无非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婚姻关系破裂时,孩子需要交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和抚养费支付问题就变成了头号难题。父母离婚后与子女的血缘关系并没有改变,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依然拥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对于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权吗? 一、抚养权的确定 1、两周岁以...


·其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一、其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其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没有能力请律师或者应诉的时候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填写的资料需要当事人到当地的司法局或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填写资料单,提交上去经过审核合格后可以依法享有法律援助。需要准备的材料办事处会进行...


·起诉离婚后如何撤诉
      起诉离婚后如何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


·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
      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给女方的财物,一般就会视为结婚彩礼,现如今在我国很多地区都还流行着这样的结婚习俗。不得不说,就结婚彩礼而言现实中产生纠纷的时候也是比较多的,那此时当事人起诉的话,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彩礼纠纷的诉讼主...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


·起诉离婚要多久不离审结的
      起诉离婚要多久不离审结的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离婚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


·一、离婚8个月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离婚8个月可以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


·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具法律意识的现代男女,开始用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协议来管理婚前、婚后的财产问题。未婚夫妻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其必要性:1、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申请人...


·老公出轨老婆起诉离婚怎么办?
      老公出轨老婆起诉离婚怎么办? 老公出轨了,当老婆有老公出轨的证据,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法院会判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判离。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未婚抚养权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未婚抚养权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