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经济价值,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甲方将一处土地有偿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止。
   二、承包范围:乙方承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处,东至__________,西至 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总面积为__________ 亩。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每亩向甲方交纳承包金__________ 元,总承包金为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 )。
  (二)承包金交付方式:
  四、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保证该土地界限、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该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有关合法权益。
  (三)乙方只准在承包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等,不准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另行发包。
  (四)甲方有按时收取承包金的权利,乙方有义务按时交纳承包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五)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的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内的一切生产经营投资均由乙方本人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在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的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八)乙方不准在承包范围内进行破坏性生产经营,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准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十)乙方在生产经营该土地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到期后,甲方重新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五、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 元,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见证机关: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土地承包合同书的范本内容。需注意的是,除了注意土地承包期限,以及土地承包范围外,土地承包方与被承包方在土地承包期内都要履行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这些都需要在合同中标明清楚。如一方有违背合同内容,可申请结束合同,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一、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的区别是什么? 虽然我们都能听说,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方面有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对于土地所有者来说,那么如果涉及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间出让以及转让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根据有关的说法,他们之间的主体不同,具体我还得看下面的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在农村,当土地使用物基发生变更时,为了防止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双方是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的。很多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具体的资料,下面将为您进行介绍,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农业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农业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规定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 二...


·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
      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 土地使用证是一项能证明自己对于土地使用的法律凭证,在办理土地租赁等事物上起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我们平时生活中存在很多的证件是有限期需要定期年检换新的,那么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


·当前房价高居不下,开发商拿地价格屡创新高,新小区房价节节攀升
      当前房价高居不下,开发商拿地价格屡创新高,新小区房价节节攀升。而二手房因其有着优秀的地理位置、成熟的生活配套和相对低廉的价格广而广受刚需买房人的青睐。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地区二手房买卖交易存在差异,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哈尔滨二手房买卖的流程。 一、找房源,看房 可以网上找房,也可...


·离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离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离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离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答案是异地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协议离婚,一般是办理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一般是到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带结婚证、证明被告一方在该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即可。而异地离婚与这2两种离婚会有所不同,下面一起来看下。 1、异地协议离...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般为多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般为多少按照现在的政策和相关规定应该是每平方每年缴纳2块钱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也就是土地的租金。计算方法: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二、发生...


·变电站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变电站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一些大型变电站工程都是建立在市郊的,政府在建设这些工程之前,要对规划内的土地进行征用。因为征地工作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纠纷,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那么变电站征地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这篇文章。 一、...


·中国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国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公司变更注册地点需什么流程
      公司变更注册地点需什么流程 一、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