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亲给钱买房儿媳离婚还债有哪些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父亲给钱买房儿媳离婚还债有哪些规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除另有约定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离婚时,对房屋的归属及购房债务的承担,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你所说的“离婚后房子归谁,谁还债”并非法律规定,如双方协商该此处理,法律是认可。离婚协议对房债的处理未做约定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无论是否离婚,因房债是共同债务,房债的债权人都可以双方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偿还房债。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作为债权人来说,这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都有还款义务;
  
  
  离婚时的债务和财产分配是分离的,所以拿房一方并无必然偿还义务;但从公平性来讲,拿房子一方还债更公平一些。?
  
  
  《婚姻法》规定,如果是婚前财产,那房子还是属于个人的,不算共同财产;如果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或者一方在婚前首付了,婚后共同还房贷的,那就是夫妻两个人来分,这才算是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那就按份额来算。
  
  
  对于离婚案件当中房屋的还债问题需要参考到房屋的具体实际情况,对于贷款买房的婚房来说,虽然婚前是由父亲资助进行购买,但在婚后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在房贷债务的偿还上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房屋判决给其中一方则有这一方进行还贷。
  
  
  
  


·丈夫个人债务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吗
      丈夫个人债务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吗?对丈夫个人债务是可以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对夫妻共有财产,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但需保障配偶方的财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


·现实中进行房屋的租赁,主要是两种用途,一种是租赁民用住宅用来
      现实中进行房屋的租赁,主要是两种用途,一种是租赁民用住宅用来居住使用,另一种就是租赁办公用房拿来开办公司了。其中,租赁的房屋情况不同,那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具体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居民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居民住宅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出...


·独生子女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独生子女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一、 独生子女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独生子女父母的房产,可以订立遗嘱,或者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办理。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


·房子怎么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房子怎么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一、房子怎么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


·集资建房产权是原始取得吗
      集资建房产权是原始取得吗一般意义上的单位集资房是由单位职工共同出资修建,房屋的总体产权掌握在单位手中,因集资建房政策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地方规章条例的限制,职工取得产权一般要经过一段过渡时期,单位职工在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仅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二、产权办理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


·离婚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离婚时候的房产分割的问题是属于财产分割当中最困难的一部分,因为房产的分割不是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可以。每个人遇到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是最终得到判决以后,可能都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更名的,所以在针对房产更名的时候,得到房产的这一方肯定就需要了解一下离婚房产更名需...


·房屋分割判定
      房屋分割判定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


·购房定金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购房定金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例分析
      在常见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中,不少都是由于宅基地的归属问题产生的,而且关于这个问题产生的纠纷也是有很多典型性案例的。农村房屋因为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而且都属于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那么有哪些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例呢? [案情介绍] 原告___系___某村村民,原...


·此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
      此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所有人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 二、该房价为__________...


·如今大部分的人都是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此时就需
      如今大部分的人都是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此时就需要定期还银行的房贷。但是,有的情况下,可能在房贷尚未还清的时候就想要转让房子。那么,贷款未还清的房子能否转让?我们总结相关经验,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