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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结案后死亡,可否由其家属追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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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受害人有权向肇事人提出赔偿要求。如果是受伤的情况,赔偿内容则包括医药费、住院费等,如果是受害人伤势严重致死的情况,赔偿内容则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那么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赔偿案后死亡,是否可以由其家属追索赔偿呢?为您解答。
  可以。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证明死亡与交通事故有关
  今天讨论的内容是交通事故赔偿结案后,请注意这一事件节点,如果受害人是在这一事件节点后发生死亡情况的,那么家属也有权向肇事者提出死亡赔偿要求,但是前提是必须对受害人是因为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死亡这一情况加以证明,最普遍的做法就是在受害人死后,由家属签字同意授权专业法医进行解剖。法医会在鉴定报告的死亡原因一栏处标明正真的死亡原因,如果确实与交通事故有直接联系,那么肇事者对受害人家属提出的合理赔偿要求应该正视并予以回应。法医鉴定的费用,一般是由提出尸体鉴定的一方来承担。
   二、追溯时间
  我国《民法典》规定人身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受害人已因交通事故死亡,应该说自肇事者赔偿之日起你们就已经知道你们应该获得的民事赔偿的权利,故应该从那天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不过建议你们最好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起诉。
   三、赔偿标准
  我国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有相关规定,但是各个地区根据月平均工资标准和月平均生活消费水平的差异,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没有一个固定的公式可以应用在所有案例上。全国各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不是一尘不变的,都会随着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做相应的调整。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受害人如果在交通事故赔偿结案后死亡,其家属也是可以继续向肇事者追索相应赔偿的。但是也有几点必须要加以注意,那就是首先需要证明受害人的死亡原因是同一起交通事故所致,另外我国《民法典》也对人身受伤的诉讼时效有所规定,最好在事故发生起一年内提出赔偿金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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