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具体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具体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具体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抵押权、地役权等,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据本条规定,赠与人对赠与财产承担责任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论赠与是否附义务,只要赠与人有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之情形存在,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均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如无第一种之情形,赠与又没有附义务,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不承担责任;
  
  (三)附义务的赠与,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的规定在有关法律的规定中有着详细的记载,但是具体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合理的进行规范,否则自己的利益保障就会缺失法律上的有效性,但是有关的问题的解决大多数的是双方之间的协商,所以自己需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沟通。
  
  


·技术咨询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
      技术咨询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技术咨询合同是指企业与提供技术咨询的一方签订的,就技术咨询服务的详细事项作出约定的合同。我们知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难免会产生争议。那技术咨询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我们整理了以下文章,相信阅读之后可以解决您的疑惑。一、技术咨询合同争议...


·合同解除的期限最高法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解除的期限最高法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解除是没有诉讼时效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进行解除处理。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法,《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


·不动产赠与合同怎么写?怎么写才规范?
      不动产赠与合同怎么写?怎么写才规范?不动产赠与合同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就做:房屋赠与。房屋赠与的意思就是:赠与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的送给其他人。房屋赠与需要赠与人与被赠与人共同签订书面合同,证明此房产是赠与人自愿无偿送给被赠与人而且被赠与人也愿意接受,除了双方要签订赠...


·买卖合同解除的除斥期间有什么规定?
      买卖合同解除的除斥期间有什么规定?"解除权产生之日"的认定标准权利的行使不能毫无限制,是民法上的一个基本认识。权利行使应当有一定期限的限制,是这一认识的体现之一。由于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而请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属于请求权,二者在性质上不同,因此,在权利行使的期限...


·签订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签订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签订合同时,需要设立一定的违约条款,而定金作为一个重要途径,被广泛使用。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于定金和订金的概念已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很清楚。于是就出现这样的疑问:签订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下文会详细解答。 一、签订合同定金和订金的...


·合同倒签的风险具体有哪些
      (一)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而一旦产生纠纷后由于证据难以取得,解决起来又比较困难,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无法体现,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如在施工合同中,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


·合同解除方式口头解除合法吗?
      合同解除方式口头解除合法吗?以口头方式解除合同是合法的,《民法典》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全诚实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的,通知到对方,即可解除合同。二、口头合同解除的条件《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按法律要求是否具备形式和手续可以将合同分为要是合同和非要是合同。那么这二者究竟又有什么区别呢?相对的法律法规是否也是不一样的呢?我们就为您来介绍一下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相关知识。一、什么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


·合同能源管理结算方法的五种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结算方法的五种模式合同能源管理结算方法的五种模式 在中国搞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的趋利性十分明显地表现在向政府靠拢上,一方面要靠政府批工程、拿项目,另一方面要拿财政奖励,由于政府财政奖励往往是层层加码,有的时候相当于利润率,您都趋之若鹜。节能服务公司“很市场”,谁...


·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生效吗
      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生效吗?合同怎么才会生效? 一、合同签字盖章应注意的事项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 1、谁能在合同上签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能在合同上签字,但对于较大...


·以自己的行动变更合同,如遇争执怎么向法律求助
      以自己的行动变更合同,如遇争执怎么向法律求助 一、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议同意进行变更合同内实质性内容,从而形成新的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均要及时、正确地履行合同。实际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当中应坚持的重要原则。该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