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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判决书样本是怎样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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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是众多刑罚当中的极刑了,一般情况下,法院也很少也不会轻易的判决死刑。每当电视上法官大在宣布法院审理结果的时候,都很严肃,尤其是被判死刑的时候。那么,死刑判决书样本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死刑判决书
  (××××)最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死刑,终身。…  …××××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  庭进行了复核,经合议庭评议后,第××次会议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 本案现已复核终结。  
   ……(概要写明一审判决的基本内容和被告人的供述、上诉、抗诉的要点,以及二审裁判的结果或复核意见)。 经复核查明,……(肯定原判认定的事实、情节没有错误,证据确实、充分。如果某些事实、情节有出入的,应写明复核查证的情况,予以明确否定。对于事实  方面的其他异议,必要时也应予以分析澄清)。  
   本院认为,……(根据复核确认的事实、情节和有关法律规定,针对一审判决、二审裁定等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错误,参考上诉、辩护、抗诉的合理意见,阐明不应判处死刑而应改作其他判处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分两种情况:
   1、全部改判的,表述为:“一、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二审终审的要同时撤销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被告人×××……(写明改判内容)。”  
   2、部分改判的,表述为:“一、核准(或维持)××××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  刑事判决的第×项(二审终审的要同时写明核准或维持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  定的相应部分),即……(写明核准或维持的具体内容); 
   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二审终审的要同时写明撤销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的相应部分),即  ……(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3、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从以上死刑判决书样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死刑的判决是极其严格的,这也符合国家以及法律越来越重视人权,尊重每一个生命。对于死刑判决书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


·缓刑一般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


·帮助犯的犯罪中止应该怎么认定?
      帮助犯的犯罪中止应该怎么认定?帮助犯的犯罪中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1、在实施帮助行为以前,也就是帮助预备时,其只要消极地不予帮组,就成立中止犯;2、在实施帮助行为以后,实行犯实施犯罪行为以前,帮助犯想要成立犯罪中止,必须及时有效地撤回其帮助行为,阻止实行犯利用本人所创造的条件...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多少?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多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1万元,部分地方立案标准是5000元,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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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行为仍然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积极退赃的,可以比照上述法定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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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情况:一、冻品如果来自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动植物及产品的疫区,法院按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来定罪量刑;二、冻品冻鸡爪来自疫区以外的,则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定罪量刑。《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


·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首先这个挪用就可以看出,行为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挪用就是使用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挪用资金这个行为发生的主体一般是有一定的工作,并且本身拥有一定规定权利才可以挪用的。那么关于挪用资金很多人肯定有很多疑惑。下边这就给您讲一下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一、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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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 民事诉讼中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而在刑事诉讼中,也有类似的限制,即追诉时效。对于一起刑事案件,若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时效的,则原则上就不能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那法律中规定的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犯罪的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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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法院审判阶段又犯新罪如何处理? 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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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中规定的有很多比较特殊的犯罪,他们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包括医疗事故罪、贪污罪等等,此时需要注意一个罪名,那就是伪证罪。那么您知道伪证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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