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子女出资为父母为买房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子女出资为父母为买房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
  
  
  子女出资为父母买房的情况下,显然应当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父母全出资的情况
  
  
  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则该出资资金被认定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予。
  
  
  受赠一方子女可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后出资买房,则认定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子女。
  
  
  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1、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显然,该不动产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2)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2、以子女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属于接受该出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后,则该出资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相应的,婚后以子女一方或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不动产,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出资为父母买房,那么房产证上应当写的是父母双方的名字,显然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主张公平平等的分割,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协议将房产留给子女的,可以先将房产权过户给子女,再进行离婚财产分隔,以避免出现在财产分隔时发生矛盾和纠纷。
  
  
  
  


·房子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
      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交付了定金,并且也签订了认购书之后,却又反悔不想要房子了。那么要是购房过程中房子不想要了的话,此时是否允许购房者退房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子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 可以明确地说,房子买了是可以退的。 从法律角...


·1、未解除抵押贷款的二手房。现在很多家庭的房子都是贷款买的
      1、未解除抵押贷款的二手房。现在很多家庭的房子都是贷款买的,所以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确认该房子是否存在贷款没还完的情况,如果存在,这是没办法办理过户的,这类房应该慎重,或者需等卖家还清贷款再做进一步的交易。 2、正在出租的房子。我国法律有规定“买卖不破租约”,也就是说租期还没到...


·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一、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司法解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司法解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划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双方有一个公平规范的交易,使的交易更加公平,为双方的交易创造一个合法公平的环境和制度,今天,就来和您一起分享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司法解释,为我们带来更多的理解和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


·如何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则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问题。先说结论:宅基地使用权的...


·2023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由于房产的情况比较多,因此实际分割的话就要结合不同的情况作出,这样最终的结果对双方而言才是比较公平的。但现实中因为房产的价值比较大,也有不少夫妻因为分割而产生争议,那2018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在实践中,离...


·一、对于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的?
      一、对于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的 按照我国部分地区的习俗,双方结婚都是一方出房子,另外一方出房子装修的钱。按照婚姻法的最新规定,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出资一方的,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而其获得补偿也极为有...


·有限产权房是什么?
      有限产权房是什么意思有限产权房屋,又称部分产权房屋或优惠出售公有房屋。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新建或购买房屋时由单位和个人各按一定比例投入资金,或将原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旧房,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低于房屋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售给本单位职工,单位与职工共同享有所有权...


·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有的购房者在实际交付房屋的时候可能没有仔细的检查,有可能是当时房屋的质量问题体现的还不明显。但等到实际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对此,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一)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我国法律规定,因房...


·一、子女对父母的房产继承有时效吗?
      一、子女对父母的房产继承有时效吗? 继承父母房产是有时效性的,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继承相关的案件的最长诉讼期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继承案件的当事人是不能向法院提出诉讼也就是说超过二十年的继承案件的诉讼是无效的,法院不会再受理该案件。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


·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