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离婚证的途径和费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办理离婚证的途径和费用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这种的前提是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决定。第二种是夫妻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正常情况下,去民政局登记离婚,需要收取9元的工本费(如果有照相的话,照相费是另外算的)。如果是由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的,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支付50-300元的诉讼费用。如果起诉离婚时要分割财产的,并且财产价值超过20万元的,那么,诉讼费可以在超过的部分按0.5%向起诉人收取。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如果需要办理离婚证的,最好是到当地的民政局和法院去咨询相关事宜。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条件
  
  办理离婚证通常需要7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即办理离婚证的夫妻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持有结婚证的夫妻
  
  2、夫妻双方提出离婚是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的,双方都自愿的
  
  3、夫妻双方都是正常健康的并且对自己行为能够负起民事责任
  
  4、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方式上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的
  
  5、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必须是常住在___街道或___街道的户口
  
  6、夫妻双方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他人不能代办
  
  7、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处提供的证件原件,一定是合法的、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三、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材料
  
  离婚证办理时一般要带以下5种材料:
  
  1.夫妻双方各自的户口薄原件
  
  2.夫妻双方各自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夫妻双方各自持有的《结婚证》原件
  
  4.夫妻双方经过协商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里面需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离婚的,并且对子女的抚养情况,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情意见都要达成一致。
  
  5.夫妻双方需要各自带上一样底色的照片二张,和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的二寸单人照片二张
  
  四、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程序呢?
  
  办理离婚证时,民政局的程序主要有:
  
  1.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自愿向民政局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并且出示相关的重要证件
  
  2.夫妻双方当事人对于家庭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的问题、父母赡养的问题、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处理经过协商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3.夫妻双方需要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夫妻双方需要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处理表》,并且交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5.夫妻双方的离婚申请通过了审查,办理离婚证成功,领取《离婚证》。
  
  五、离婚证办理完了,领取程序有哪些?
  
  离婚证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的程序和步骤有一下几点:
  
  1、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夫妻双方申请的离婚登记,并对双方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的重要材料文件进行核实审查。
  
  2、夫妻双方在登记办理离婚证之前,已经被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有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和申请登记离婚的条件。
  
  3、婚姻登记机关反复询问《离婚协议书》里的内容和情况双方当事人有没有达成一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需要重新协商直至达成一致。
  
  4、双方当事人各自填写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进行签字盖手印。
  
  5、夫妻需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且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一、引产离婚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引产离婚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引产离婚的补偿标准,但是如果是双方导致自己引产并离婚的,应当支付物质和精神赔偿,具体的标准由双方协商或者司法判决认定。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沈阳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如果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那是最好的方式,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一旦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之后,另外一方就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而沈阳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的金额是多少的呢?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一...


·离婚后女方金器要不要还?
      离婚后女方金器要不要还?离婚后女方金器一般不需要还,金器的处理办法可以参照彩礼的相关规定,若是满足相关条件的,那么男方可以提出返还的请求。关于结婚彩礼归还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做出处理,其中应该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呢?这是很重要的,关系着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问题。接下来,我们为你收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


·什么情形下可以书写追加抚养费申请书?
      什么情形下可以书写追加抚养费申请书?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申请实在是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不得已的选择。这个可以根据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孩子抚养费给付条款协商,或者另行提起离婚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诉讼。 离婚后可以再另行起诉追加儿女抚养费。 ...


·一、离婚诉讼代理子女出庭是否可以?
      一、离婚诉讼代理子女出庭是否可以? 可以,但是离婚诉讼的人身不可替代性决定,不能委托代理人出庭而当事人自己不出庭。但是如果仅仅想问是否可以委托父母代理诉讼,那么当然可以,但是当事人必须同时出庭。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近亲属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一般需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


·国家赔偿金免税的可能性有多大
      国家赔偿金免税的可能性有多大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赔偿金不征税原则,是指受害人从赔偿义务机关那里获得的赔偿金无须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赔偿金不征税,一方面是因为国家赔偿是基于违法行使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是对受害人的弥补,如果还要求受害人将其中一部分赔偿金以税款的形...


·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一、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争取小孩抚养权应当尽量向法官展示,孩子如果跟随自己的生活的话,会比跟随对方生活的更加好,在这种状况之下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说自己的经济条件方面状况的证明,还有一些具体的基本情况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


·一、长沙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长沙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


·婚姻诈骗案标准是什么?
      婚姻诈骗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


·能不能放弃抚养费,放弃行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也会对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产生歧义。但是在协议离婚的情形,也存在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放弃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形,从法律角度来看,能不能放弃抚养费,放弃行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一、能不能放弃抚养费? 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