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1、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2、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仲裁时效从离职之日开始计算,除非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3、综上,如果劳动者在离职之后一年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所有加班工资,除非劳动者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法定节假日不能以调休代替加班费按《劳动法》及配套法规的规定,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向在此期间加班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在某餐饮企业打工多年的陈先生也反映,能按时拿到工资就算不错了,3倍的加班工资想都没想过,“碰上有人情味的老板中秋节这样的传统节日可能会发一些过节费,至于加班费,这个真没有。”不过,即使加班费的支付情况并不理想,却很少有劳动者主动维权。因担心被解雇,在“饭碗”与“加班费”之间,大多选择沉默。如果劳动者的节日加班工资被克扣,可拨打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投诉电话12333反映。备注: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为加班费问题产生了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要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里面的规定,一般是一年,而起算的时间就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之日。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工伤,即劳动者要是在工作范围内、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则此时可以申请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


·在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怎么办?
      在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怎么办?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确立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及承担责任的方式。但劳动者主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属例外; 2,《劳动合同法实施...


·员工被单位辞退是否可以要补偿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所谓的经济补偿主要是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时所应当给予的补偿金额。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就是说员工被单位辞退是否可以要补偿?要是你不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员工被单位辞退是否可以要补偿 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


·员工违反纪律可以解除合同吗
      职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工伤认定后如何赔偿 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在经过工伤认定,要是能够确认属于工伤范畴的话,则此时需要再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才能据此获得相应的赔偿。不过此时工伤认定后如何赔偿呢?也就是说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做详细解答。 一、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的分类有几种?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的分类有几种? 第一种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


·主动辞职是否有辞退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时可以从生育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他生育待遇。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工资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民法典》如何规定工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


·怎么对超时加班工资计算
      怎么对超时加班工资计算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但有些时候可能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其实也就是要求员工加班,这毕竟占用了员工休息的时间,因此此时单位需要作出补偿,也就是要支付加班工资。那通常要怎么对超时加班工资计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