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财产归属可以进行变更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协议书财产归属可以进行变更吗只要是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意见,即都同意更改协议,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下是可以的。若不能,则提出重新分割要求方就需要提起诉讼,并向法庭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否则,恐怕无法更改原双方都签字同意了的协定。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其一,《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其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已备案登记,合法有效。《民法典》立法原意为尊重夫妻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夫妻间的约定无需另行经过物权变动,在婚姻关系内部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其二,虽然《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经过登记和公示,方能产生物权效力,否则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但第十五条同时规定,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离婚协议关于不动产归属约定虽未办理变更登记,但不影响其效力。其三,《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原则性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经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作为身份关系协议,则应适用《民法典》规定。就不动产物权的转移、变动而言,《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是一般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是特殊规定。因此,约定房屋的所有权在夫妻间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其四,根据物权大于债权的法律原则,物权发生变动而未履行登记和公示程序的,所不能对抗的是善意第三人主张的物权,而非债权。本案中,双方所签离婚协议已备案登记,合法有效,且臧某对房屋实际占有,不存在善意第三人,应认定双方合意真实有效,发生物权变更效力,应为实际产权人,故裁定解除对案涉房屋查封。我国的相关婚姻法律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这类案件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相关的当事人按照这类规定,进行相应的办理。收集相关的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程序递交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部门,办案机关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审理相关的案件。
  
  
  


·离婚抚养费太高可以起诉吗?
      有关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法院跟根据相应的情况作出判决,没有得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向子女提供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定,比如说收入情况,物价水平等,那么如果离婚抚养费太高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Divorce lit...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考虑双方的条件。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的时候大多情况都是由夫妻中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而此时就需要按照民事诉讼立案管辖的规定进行处理,除了要求起诉人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同时还会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么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


·离婚自愿放弃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自愿放弃抚养协议书怎么写其实从法律的层面来说,不存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这样一种情况,很多人所谓的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夫妻双方针对孩子抚养权协商出来的一个结果。自然针对此协商结果,就需要拟定一份具体的协议书.这种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协议书是在特定情况下才写的,所以肯定有很多人都...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按照规定,没有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向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那么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后抚养费...


·离婚协议书要自己写还是律师写
      协议离婚现在也是多数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但是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有离婚协议书作为重要依据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需要出具离婚协议书的,由于离婚协议书当中只要双方签字以后就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很多人比较疑惑的是离婚协议书要自己写还是律师写?关于这一问题,在以下文章中,我们将为您详细解...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离婚流产能要精神补偿吗?
      夫妻离婚会涉及到许多问题,而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妻子流产的问题。那么,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妻子是否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对方要求精神补偿呢?在下文中对离婚流产能要精神补偿吗,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有哪些条件进行了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一、离婚流产能要精神补偿吗 根...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额难以维持目前生活所需的必要情况下提出的,通常情形为以下三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例如:目前的粮食价格不断上涨,赶超五年前的粮食价格...


·重婚诈骗110可以插手吗?
      重婚诈骗110可以插手吗? 一、重婚诈骗110可以插手吗? 如果涉嫌重婚罪、诈骗罪,可以向公安局报案,不可以直接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