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二婚夫妻如何处理财产问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二婚夫妻如何处理财产问题?一再婚夫妻财产分配原则: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五项,其中第一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法条表明,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永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共同生活多长时间,都不会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活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随着2001年《婚姻法》的修订及上述关于使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实施,该条规定已不再适用。2、《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因此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进行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的对外不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在发生债务时,债权人知道的,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二、二婚夫妻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当一对二婚夫妻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相应的财产分配也是需要进行的,不得将对方的财产占为己有。同时,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婚姻需要耐心和理解,虽然可以重组家庭,但尽量减少受害的一方,在处理情感问题时,双方应该冷静进行思考。
  
  
  


·离婚农民的孩子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现在一些感情破裂的农民夫妻,也选择离婚来结束感情。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确定好孩子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方式等。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主动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也是为人父母的义务。那么离婚农民的孩子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我们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离婚农民的孩子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


·夫妻财产分割判例生活开支按揭是否可以?
      夫妻财产分割判例生活开支按揭是否可以?夫妻财产分割判例生活开支按揭是可以,在这种状况之下,只要双方当事人自己愿意遵循这样的一种原则都是可以的,并且法院所做出的一个判决也是具有一定的效力的,通常情况下对于其他的案例都有一个指导性作用。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


·一、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分配与首次离婚一样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平均分。重组家庭离婚的时候,如果案中当事人还涉及到上一段婚姻财产还没分配好的,应该先理清了上一段的财产分割,再分配这次离婚的财产。 财产的分配都是和参与分配的财产的性质所相关的。根据《民法...


·2023年还能离婚吗?
      2023年还能离婚吗? 一、还能离婚吗? 可以离婚,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


·国家赔偿决定书格式文本的内容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了我们的人身或者财产利益。是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的。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不知道国家赔偿决定书格式文本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 赔偿请求人:……...


·一、离婚财产平分公证书需要哪些材料办理?
      一、离婚财产平分公证书需要哪些材料办理? 1、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地点: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


·一、婚外情后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婚外情后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因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一)协议分割当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


·当事人有什么情形禁止结婚
      对于结婚条件,《民法典》中规定了必备条件的同时,还规定了一些禁止性的条件。所谓禁止条件,也就是当事人都不能具有的条件。若有一方存在一个禁止条件的话那么就会被禁止结婚,实践中当事人有什么情形禁止结婚呢?我们为您在下文介绍。 一、当事人有什么情形禁止结婚 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


·起诉离婚律师费太贵了怎么办
      生活中夫妻感情不和大多会选择去离婚,不再生活在一起,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只用提前拟定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了,如果有的夫妻因为家里的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调的话就会向法院起诉,但是法院起诉的收费还是不低的,那么起诉离婚律师费太贵了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律师费...


·分居十年没有离婚现在结婚算是重婚吗?
      分居十年没有离婚现在结婚算是重婚吗?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是重婚,重婚是刑法规定的罪名,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


·离婚财产最新分割方法有哪些?
      离婚财产最新分割方法有哪些? 离婚财产最新分割方法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