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决定书格式文本的内容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了我们的人身或者财产利益。是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的。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不知道国家赔偿决定书格式文本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的情况)。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人民法院听取赔偿请求人意见的,写明听取意见内容)。
  经审查查明,……(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
  ……(如果与赔偿请求人达成协议的,写明协商事实和协议内容)。
  本院认为,……(决定赔偿与否的理由或者认为协商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的规定,决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人民法院决定予以赔偿)
  ……(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
  (第二种情况,人民法院决定不予以赔偿)
  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第三种情况,人民法院决定部分赔偿的)
  (一)……(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
  (二)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本样式转自最高人民法院网)
  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
  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二、国家赔偿方式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告诉您国家赔偿决定书等内容主要是关于是否支持当事人的申请赔偿。其他的格式文本的内容跟一般的决定格式,内容是一样的。可能您都有某些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具体的可以咨询律师。
  
  
  


·离婚原告应收集哪些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您只有搞清楚,自己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才有可能胜诉,有可能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那么,在实践中,作为离婚原告的一方究竟应该收集哪些证据呢?此外,手机短信在离婚中能作为证据使用吗?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原告应收集哪些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


·在很多大城市,外来人员最担心的就是子女教育的问题。今年,国家
      在很多大城市,外来人员最担心的就是子女教育的问题。今年,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概念,并且在一些城市进行试点,广州就包括在内。并且,广州是最早出台租售同权政策的城市,对于在广州租房的外地人来说,这项政策影响深远。那么,租售同权广州房租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介绍下。 一...


·如何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结婚前可以订立婚前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但在订立协议之前,要先明确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那么,通常是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呢?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婚前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六类: ...


·降低抚养费的判决依据有什么
      一、降低抚养费的判决依据有什么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


·离婚后拖延抚养费的话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拖延抚养费的话应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对方有支付...


·起诉离婚一审二审都判不离怎么办?
      离婚,是双方当事人解决自己感情问题的一种方式。结婚之后,因为工作原因,或者是生活的琐碎导致双方的感情出现隔阂。一般离婚,都是通过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简单方便,相比诉讼离婚,省钱,省事,还不浪费司法资源。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那么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一审二审都判不离...


·明星离婚财产分割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的时候,是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就差别对待的。只不过可能普通老百姓对于明星离婚的时候的财产分割问题,会有较大的好奇心。因为在您的普遍意识里,总觉得明星只要离婚就涉及到巨额的财产分割。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明星离婚财产分割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明...


·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说的?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夫妻离婚,其中不乏有孩子的。现在大部分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双方离婚时都想拿到孩子抚养权。因此,在抚养权方面引发的诉讼案件也比较多。其实,双方可以参考婚姻法相关条文,妥善解决孩子抚养的问题。那么,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个您做个介绍。 一、最新婚姻法...


·夫妻离婚给抚养费要怎么给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因而在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时,离婚后的父母可以选择不同的给付方式。但是无论是何种给付方式,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当事人都不能拒绝支付离婚子女的抚养费。究竟离婚给抚养费要怎么给,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给抚养费要怎么给 离婚子女的抚养...


·构成重婚罪应该怎么起诉?
      一、构成重婚罪应该怎么起诉?起诉重婚罪是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为原告,则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进行举证。起诉重婚罪的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好充足的可以证明对方构成重婚罪的证据材料,比如(1)对方与第三者进行结婚登记的证据材料。(2)对方与第三者未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无效的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众所周知,婚姻关系如果想要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必须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并不是只要经过婚姻登记手续,就是合法有效的婚姻。有几种情况,因为不符合法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不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无效的认定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婚姻无效的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