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公证有效期有多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公证有效期有多长?
  
  一、合同公证有效期有多长
  
  公证合同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一直在履行中,公证书在合同有效期内是有效的。公证合同双方后来协商解除了合同,则该合同的公证书也无效。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受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二、合同公证有哪些好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机关的第一项业务就是证明合同,但是很多人还没有认识到合同公证的重要意义,因为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已经订立的合同很可能是无效的或者是部分无效的,效力完整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体合格。现在经济组织种类繁多,是否都可以签定合同呢?如没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分公司就不能签定经济合同,丈夫也不能代替妻子订合同,等等。
  
  2、内容合法。如赌博输钱就不能打欠条,劳动用工合同就不能规定扣留工人的身份证,计划生育合同就不能规定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内容,等等。
  
  3、条款清楚明确。合同当事人尽管都知道双方的约定,但是他们写出来却不能表达这样的意思。公证机关在办结合同公证过程中,经常发现当事人诉说的内容与条文的意思不一致。有些条款意思含混不清。这样的合同就不能正确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为双方“钻空子”提供了条件,签定这样的合同,不仅不利于预防纠纷,很可能会使纠纷激化。
  
  合同办理公证,公证员将为你把关,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条款公证人员也会一一指出。同时,合同办理公证后,双方当事人会更加重视履行合同,签订合同的目的就会顺利实现。
  
  合同公证的效力如下:
  
  1、合同公证并非订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订立的合同是否要进行公证,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申请。
  
  2、民法典第五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4、合同公证在合同中的作用就是通过审查,来确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错误效力。
  
  5、公证最本质的效力是社会公信力,公证机构自身,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与公示性质。
  
  6、对当事人双方来说,公证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也为生效合同大大增加了效力保障度。
  
  7、通过办理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诈编等违法行为,促使合同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从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除非是当事人有约定需要办理公证或者法律中强制性要求这类合同必须要公证之后才有效,不然的话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公证并非是必经程序,也就意味着此时就算没有办理公证手续,也不会影响到合同的生效,这点还请大家特别注意。但是不得不说办理了公证的合同,其实也会为当事人带来较多的好处。
  
  


·律师代理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代理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一、律师代理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


·壁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
      壁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壁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壁纸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 甲方 需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以下产品采购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商...


·财会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财会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日常生活中,我们不免要与别人签订合同。合同的订立基于当事人双方自愿、明确的意思表示,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未知的风险,双方就一些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此时就会产生合同纠纷,那么财会服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


·签订合同需要法人签字吗
      签订合同需要法人签字吗一、签订合同需要法人签字吗《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


·代课老师上岗前毁约合同怎么赔偿
      代课老师上岗前毁约合同怎么赔偿?代课老师上岗前毁约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


·一、出租人锁门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出租人锁门解除合同怎么赔偿?如果是因为出租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出租人是要赔偿承租人的损失的。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违约金收取,当事人约定定金的按定金收取,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承租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


·如何区分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
      如何区分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及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型的租赁合同。 他们之间的区别体现在: ...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随着人们交易的频繁,合同越来越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交易保障。但是,我们也常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有的人还遇到过。在对合同诈骗行为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先对比一下法律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那到底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签合同毁约订金能退吗?
      签合同毁约订金能退吗?签合同毁约订金能退,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订金通常是在买卖双方就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双方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订金,是一种比较不规范的预付款方式。1、订金通常...


·我们该如何理解多式联运合同
      我们该如何理解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是指多种形式,联运则是联合运输,把这两个词组合在一起就是多种形式的联合运输。其实,多式联运其实是运输的更高体现。 第三百一十七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义务】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


·承兑购销合同范本
      承兑购销合同范本 承兑购销合同 甲方:滨州市枫盛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滨州市荷塘渔村餐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