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是当事人一种契约关系的体现,在里面直接表明了双方应当在整个合同过程当中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也规定了如果有人违反了这种权利和义务的话,应当受到怎样的惩罚。在合同当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对于违约金的规定。如果有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的话,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那么如果在合同当中没有违约金这个条款,或者是规定不明确,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话,如果有一方违反了约定的话,应当受到怎么样的惩罚呢?现在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一、违约的惩罚:如果当时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是不正确行使自己权利的话,属于违约行为,那么就应当进行赔偿损失或者是排除损害,采取补救措施。如果没有办法采取补救措施的话,就需要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赔偿金。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1.通常来讲,合同当中没有写违约金的,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因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对合同进行一个审查,违约金条款是一个审查的中之重,但是如果真的是忘记了,或者是由于一些其他特殊原因没有写这个违约金条款的话,真正出现了这种情况也是有办法解决的,就是国家规定,如果在这种情况之下需要支付一定赔偿金的话,赔偿金的数额是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数额为标准的。2.在通常的情况之下,如果有确定的违约金的话,实际损失了多少,如果低于违约金的话是要适当减少,如果高于违约金的话是要适当增加,不过在合同当中由于没有违约金条款的话,此时就按着受侵害人的一方实际损失的数额来进行赔付就可以了。3.如果双方能够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协商的话,那么协商的结果就是最终要赔付的结果。通常来讲,这个协商的标准是以受侵害人实际受到损失的标准,双方可以看事情的严重情况和事件的特殊性,对于实际损失之上再增加或者是减少一些,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那么民事法律关系当中就可以尊重双方意思自治的表现来承认最终的商议结果,也就是这个违约金的数了。4.不过如果说一直商议不出结果的话,或者是有一方干脆就不愿意协商的话,其实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于整个事件来做出一个判断,并且最终判决一方支付另一方一定的违约金数额。5.如果法院进行判决之后,当事人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必须要给另一方一定的违约金,如果不愿意给付或者是有条件给付而不给付的话,法院就会强制执行并冻结账户,直接划拨财产。在这种情况之下,更严重的还有可能被列入法院的失信人员黑名单。以上的这些处理办法就是如果在合同当中,由于失误或者是其他特殊原因没有写上违约金条款之后,应当怎么办的问题,就算是没有写这个条款,也不代表当事人可以逃脱惩罚,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让当事人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旅游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旅游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现在生活压力的增大使得人们越来越向往诗和远方,许多人会在闲暇时间去旅行。因为对旅游景点的不熟悉,旅客通常会选择报旅游团,这样方便快捷还省时间。在和旅行团协商成功之后,需要签订一份旅游服务协议确保不会存在临时反悔的情况,旅游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一、旅...


·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一、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1、《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原则,凡是《民诉法》没有例外规定的,均使用该准则。 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合同违约后应该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后应该怎么赔偿?签订合同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处理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合同违约人们也经常听到这个词语,甚至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合同违约后应该怎么赔偿?既然违约就需要根据法律来进行赔偿,那么就让我们的我们来跟你说下这方面的内容吧。一、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一、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


·银行合同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我们都知道银行在很多业务的性质上都偏向于公权性而不能由私人介入到有关国家属性的金融业务当中去,所以在聘请职工的时候也会特别注意其专业的素质以及相关的入职手续,那么作为银行的员工,银行合同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一、银行合同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是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


·酒店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酒店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酒店承包需要签订承包合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酒店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协商完成后,需要签订酒店承包合同,那么,酒店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呢?关于其中甲乙双方的规定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这模板的情况。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法办[2011]442号)第...


·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合同取消,即合同解除,是基于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双方的合同关系立即终止或发生在将来的终止。那么,很多人都想知道,合同解除后,合同中有关违约金条款是否还有效呢?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 一、解除合同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合同生效吗,怎样才生效
      合同生效吗,怎样才生效一、合同生效吗 合同成立与生效之间有什么联系呢?根据规定,合同成立后需满足合同生效的条件,同时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才能生效。二、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


·合同纠纷怎么走法律程序?
      合同纠纷怎么走法律程序? 1、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明确所遇到的问题通过诉讼能否解决,如果能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证据材料,自己或委托律师起诉或申请仲裁,在诉讼前应基本收集齐全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清单及身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