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一、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统计包括两个指标、三类人员工资。两个指标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三类人员工资指在岗职工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
  
  根据我国《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具体如下: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特殊情形下必须支付的工资,例如探亲假、产假等期间工资。
  
  二、工资总额不包括哪些?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与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午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和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与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及其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医疗补助费及生活补助费等;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之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及其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职工的工资总额涉及到了六个方面,就包括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工资、津贴、计件工资等等。而我们说的年终奖,其实并没有在此范围内。而对于一些法定假期内的工资,比如产假工资、婚假工资等等,其实也是算在职工工资总额里面的。像出差伙食补助、午餐补助等等,就不在工资总额内。
  
  


·单位辞退员工解雇说明怎么写?
      单位辞退员工解雇说明怎么写? 一、单位辞退员工解雇说明怎么写? 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先生/女士,因__________(事由), 违反了____________规定,根据__________的规定,对___...


·腰部伤筋病算不算工伤?
      腰部伤筋病算不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


·劳动合同未盖骑缝章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一、劳动合同未盖骑缝章是否具备法律效力?1、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只要双方已经签字或盖章,劳动合同没有骑缝章,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二、骑缝章骑...


·企业职工怀孕期间工资如何处理?
      企业职工怀孕期间工资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


·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依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员工自入职起就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应该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这个规定来看,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有时候并不是同时的。当员工从公司离职时,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现在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


·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劳动合同的签署除了能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还可以在将来作为获取遣散费的凭证。由于公司的运营或其他方面问题的存在,职工被遣散属于正常现象,但被遣散的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遣散费。那么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以供您了解。一、...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有哪些规定?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


·一、工伤伤残九级误工费赔偿多久?
      一、工伤伤残九级误工费赔偿多久?一般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一般最多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


·弱电工程是什么?
      弱电工程是什么意思一、弱电工程的基本概念智能建筑中的弱电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及控制电压等低电压电能,有交流与直流之分,交流36V以下,直流24V以下,如24V直流控制电源,或应急照明灯备用电源。另一类是载有语音、图像、数据等信息的信息源,如电话、电视、计算机的...


·遇到口头辞退劳动仲裁可以吗?
      遇到口头辞退劳动仲裁可以吗?遇到口头辞退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纠纷的,此时职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书面提出仲裁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