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中不公开宣判是啥意思?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法律中不公开宣判是啥意思?法律中不公开宣判的意思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开庭时的年龄);涉及商业秘密的诉讼案件应当决定案件转为不公开宣判。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对于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时,审判长应当制止。如确与本案有关的,应当决定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也必须公开。二、 司法解释法院不在公开场合审判案件,不允许旁听的审判方式。各国对定案件审判适用的—项审判原则。但是,不国家对不公开审判的案件范围的法律规定完全相同。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各级人民法院审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对于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的第—审案件,一律不公开审判。16岁以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判。中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判。在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判的,也可以不公开审判。对于不公开审判的案件,要当庭宣布不公开审判的理由,但法院的判决应当对外公开宣布。在对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开庭时,除法定人员外,不许其他任何人进入法庭。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不宜公开宣判的情况时,比如法律上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况下,是不能进行公开判判的,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或者保护国家利益。司法机关应当对相关案件进行审查,由于我国的审判是适用于公开制度的,所以只有在上述规定的几种情况下才适用于不公开宣判。
  
  
  


·窃取他人知识产权的判决是什么?
      窃取他人知识产权的判决是什么?根据犯罪事实的不同判决结果也是不同的,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如果证据不足,法院会如何宣判
      民事案件如果证据不足,法院会如何宣判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律依据:最高...


·一、四川高院醉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四川高院醉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四川高院醉驾的判定标准是: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


·判处罚金减免的理由有哪些
      罚金减免的理由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


·保安加班费判决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保安加班费判决计算方式是什么? 不定时工作制 不少单位保安,工作时间比较长,一上班往往就是十几个小时。而且,保安的工作日期也不固定,有的上一天班,休息一天;有的周一到周五上班,双休日休息。因此保安上班的时间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 二、保安加班费计算 保安工种...


·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
      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未经再审裁决之前原判决不停止执行。凡事也不是死的,如果上级法院认为事关重大,虽没有再审裁决,也可以下裁定暂停原生效判决执行,等待再审结果。当然你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也可以向媒体、人大等申诉控告,推动上级法院再审。...


·打架斗殴也要判三年吗
      不一定,情节严重的则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


·缺席判决笔迹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缺席判决笔迹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最高会判多久?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最高会判多久?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最高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版以上权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1、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专充好或者...


·行政诉讼中更改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更改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诉讼中更改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二、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


·枉法裁判行为如何认定?
      枉法裁判行为如何认定?1、故意违背事实的行为。案件事实发生在诉讼之前,对案件事实是否存在及其发生、变更、消灭,必须由审判人员进行认定,认定的依据就是证据。审判人员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认定事实的过程。民事诉讼证据原则明确要求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因而审判人员违背事实的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