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构成特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是很容易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此时,要是情节严重的话,那么法律就会从重处罚。不过在进行处罚之前,还是应当先了解清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构成特征,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特征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经济生活中,金融交易主体之间形成复杂的金融关系,金融关系的有机整体就是金融秩序。
  (二)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所谓“公众”意即吸收存款对象的不特定性,指社会上大多数人。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存款包括个人存款和机构存款,所以公众包括法人。且本罪只要求行为针对社会上大多数人,并不要求实际从社会上大多数人得到资金。但由于现代法人的发展,法人规模越来越大,其成员构成规模也越来越大,法人内部的特定对象也满足不特定性要件。所以笔者认为,关键问题是行为的性质是否金融业务活动。如果行为属金融业务活动,而对象又为特定少数人,则可以依刑法的“但书”出罪。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但行为人不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
  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一)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三)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特征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想要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定罪处罚,了解清楚构成特征是一方面,此外还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也是不能作为犯罪处理的。想了解


·欠条写错名字怎么办?
      欠条写错名字怎么办? 通常,欠条可能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民事协议,人们经常在进货或者向朋友欠钱等其他事情中遇到要写欠条的情况。但是,如果遇到有些人因为马虎大意不小心将欠条上的名字写错,或者故意写错想赖账的情况怎么办?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遇到欠条写错名字的情况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处理...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是什么? 就字面而言,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的意思并不好理解。在签订的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也不少,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才能签订这份协议。关于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的内容,我们在下文为你一一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一、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


·怎么写债务追讨委托书范本
      怎么写债务追讨委托书范本 借钱容易,要债难,面对这个世界性难题,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团体都会遇到,当你要债无门时,想要委托他人追讨债务时,怎么写委托书呢?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债务追讨委托书范本,请您阅读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债务追讨委托书范本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有哪些 1 、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的给付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之债...


·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


·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1、以前同事欠钱不还首先可以询问对方不能还钱的理由,如果借钱当时并没有说清楚是借钱,同事以为是请客。或者由于时间久了同事忘记了。可以旁敲侧击的提出当时发生的事,让同事想起。一般的人会主动说还钱的,此时也不要推拖,接钱就行...


·欠债不还违法吗
      欠债不还违法吗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期未还,会有信用污点,以后借款会很困难。除了通过银行借款、网络借款,很多人也会选择向亲戚朋友借款。大多数人还是挺守信用的,但是不能排除有少数拒不还钱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关于欠债不还违法吗。欠债不还违法吗...


·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
      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留置权作为债权人的一种基本权利,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行使。具体到行使过程,需要由人来完成,就衍生出了留置权人的概念。那么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留置权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我们总结整理了有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文做个简单掌握。 一、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 留置权是...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溯及力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溯及力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已经于2015年8月6日公布,并于2015年9月1日起实行,在该司法中,于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该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但是该规定却对该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没有充分的解释和说明,下面我们就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溯及力进行分析。从以往司法解释情况看,对于...


·借条没能力尝还会负刑事责任吗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判刑。但是,如果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形就有可能会判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5号)...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朋友借钱的情况,由于是朋友,所以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都会疏忽一点,那就是让朋友写下借条。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人仗着没有借条就不还,那当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就将为您解答!一、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1、留下你借给别人钱的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