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做轻罪辩护要点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做轻罪辩护要点是什么?根据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无罪辩护不具有可行性。辩护方案必须是建立在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之上的,任何脱离案件证据和法律的辩护方案,均是空中楼阁,最终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根据案件证据和法律的具体规定,可以作无罪辩护或者说无罪辩护具有可行性,辩护律师应该坚持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而不能作罪轻辩护。无论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都不能离开这么几点:1、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手段及后果及犯罪性质和涉嫌的罪名;2、在犯罪中的作用、主犯或从犯;犯罪时的年龄、故意还是过失;3、犯罪的即遂还是未遂;4、对社会造成的影响;5、无罪或罪轻的证据;6、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改表现;7、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现和主动退赃或给予赔偿表现;8、刑法的有关规定条款,如:年龄规定、初犯、累犯的规定、是否投案自首、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和具体的刑法条款项的引用;9、被害人的要求;二、哪些人可以当刑事案件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正在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辩护人由律师担任的,其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在此阶段,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人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在法庭审理中,经审判长同意,可以直接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为被告人辩护;对于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经被告人同意,辩护人可以为被告人上诉。综上所述,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就可以委托律师给自己当代理人。辩护律师如果想做轻罪辩护,要在辩护词中提出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犯罪后果不严重、是初犯及取得受害人谅解等。不管是做哪种辩护,律师都应该实事求是,本着证据充分的原则。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一、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日无人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在判决规定的被告履行判决义务期限届满(被告不主动履行)之日起的一年内,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就丧失了求得法院给予执行的权利。 执行案...


·走私进口坚果应当定什么罪
      走私一般物品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3—10年);偷逃应缴税额...


·什么叫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关于缓刑,相信您都不会感到太陌生。一般法官在对被告人量刑处罚的时候,就有可能同时宣告缓刑。而在之后服刑的过程中是不能再作出缓刑的。那在法律上面,究竟什么叫缓刑呢?而要想适用缓刑又该满足怎样的条件。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叫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通常上,刑事案件的发生都会伴随对受害人财产的破坏,给受害人带来财产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法院在进行刑事案件审理中,将附带的民事诉讼一并处理。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又包括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学习了解。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


·被判了缓刑需要担保人吗?
      缓刑也是一种刑法执行的方式,如果在法律案件中,考虑到犯罪动机以及犯罪人的本身表现,影响后果等等因素,可能会依据情况及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刑。那么被判了缓刑需要担保人吗?其实是不需要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需要担保人的情况不包含缓刑。更多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咨询。 一、缓刑需要担保人吗 ...


·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如何判刑
      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如何判刑 一、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如何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法院对一些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后,我们对宣判结果比较关注。但是,宣判结果要在开庭之后的一段时间。那么,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呢?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开庭后,最终判定的结果,往往是有一段时间的,我们要耐心等待。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刑事案件法院开庭...


·犯罪嫌疑人拘留7天可以探望或者保释吗?
      犯罪嫌疑人拘留7天可以探望或者保释吗?犯罪嫌疑人拘留7天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不能申请家属探视。刑事拘留没有经过公安机关领导批准,亲人不能探视。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二、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


·持刀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某些经济上有困难的群体有了错误的违法想法之后就会产生去抢劫谋取生计的念头,很多罪犯为了让自己的罪行得逞可能会在抢劫的时候拿着刀进入别人的家中,那么, 持刀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其实已经很严重的抢劫如果再加上持刀和入室的情节就需要在原本的基础上增加更多的徒刑年限。下面来看看...


·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说起诈骗犯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电信诈骗在不断增多,与此同时,受害人也在增加。其实电信诈骗不一定就会构成诈骗罪,需要符合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立案标准...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怎么判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罪量要素是给他人造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