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仅对环境造成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仅对环境造成破坏,也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企业、环境、人们三者的利益,我国提出了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那么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我们将在本文中为您介绍。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1、完善环保措施;参险后,保险公司也会要求企业在投保同时完善防范措施。如果没有防范措施,风险将处于免赔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能够促进企业自身风险的管控。2、分散企业风险;由于环境污染事故影响范围广和损失数额巨大的特点,单一的企业很难承受。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将单个企业的风险转移给众多的投保企业,从而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由社会承担,分散了单一企业的经营风险,抵御污染事故带来的经营风险,也能够使企业可以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了企业利益,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3、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职能之一就包括社会管理功能,这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上体现的尤为突出。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费率杠杆机制来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保险公司为降低赔付率,也会加强对投保企业的监督,通过保费调整等方式,促使投保企业改善自身环境状况,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开拓保险服务领域,促进财险公司保险产品的创新,也可作为排污收费制度的补充。4、有利于迅速地使受害人得到经济补偿,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目前我国对于环境污染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主要由国家财政承担,由于权力机构的复杂性,使得受害人不能在最快的时间得到损失补偿,从而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同时也会增加国家财政的负担。利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维护受害者利益,稳定社会秩序,减轻政府的负担,还可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的相关内容。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可以降低自身风险、控制污染事故的发生、维护受害者利益,稳定社会秩序,因此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是十分必要的。


·劳动关系的确立标准是什么
      和企业劳动关系确立的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否则后续出现劳动关系纠纷的话,我们就无法直接证明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需要通过一些其他的方式,花费一些时间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就需要了解劳动关系的群里标准,从中找到劳动关系的确立,那对于我们来说劳动关系...


·辞退人员工资支付时间是多久
      辞退人员工资支付时间是多久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


·公司以岗位消失为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以岗位消失为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公司以岗位消失为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岗位消失可以进行调岗或者采取其他的措施,而不是直接的辞退劳动者辞退劳动者必须协商一致。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


·劳动仲裁简易程序
      劳动仲裁简易程序我们在工作中都可能会遇到劳动纠纷的问题,很多人最后会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很多人却对劳动仲裁不够了解,劳动仲裁有规定的法律程序以及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劳动仲裁简易程序是怎样的?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劳动仲裁简易程序 1、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仲裁...


·一、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赔偿的。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二...


·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
      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 一、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 停薪留职: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


·工程质量概念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特性?
      工程质量概念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特性?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来说,每天都有可能会接触到工程合约,所以在是会主义市场上,每天都有工人在进行工程施工作业。对于就读于建筑专业额度朋友来说,掌握工程质量概念是其必修课,但是对于大多数朋友来说,不知道什么是工程质量,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


·什么是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证项目在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围绕”安全、质量、工期、投资、决算”控制目标,在项目集成管理、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结算管理、决算管理等方面所做各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


·元旦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有哪些法律依据?
      元旦作为一个比较重大的节日是我们休闲娱乐放松的节日,我国劳动法对元旦月作为法定节假日。但有些岗位不得不加班,为了保证人民的正常生活或企业的在正常运转。那元旦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详细的翻阅了劳动法,以元旦为例为您进行解读。元旦加班费算法元旦加班可以拿到多少加班费?...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建筑不是一项可以儿戏,可以随随便便完成的事情。我国对于建筑建筑物包括商业住房、桥梁还有一些大型的公共设施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这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不得不加以重视。其中,有一个法律词汇叫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主要内容...


·如果事业单位职工批捕了怎么处理?
      一、如果事业单位职工批捕了怎么处理? 如果事业单位职工批捕了有可能会被停薪留职或者直接开除,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经逮捕,一般都会受到开除处理,只要被开除了,就不享受原单位的任何待遇了,当然也不能享受五险一金。具体情况我们在正文中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