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不购买社保算劳动关系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不购买社保算劳动关系吗?
  
  不购买社保,不算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具有严格的法律特征。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缴纳社会保险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特征。劳动者可以举出与工作相关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二、如何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二)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三)用人单位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
  
  1、报酬收入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2、招聘用工的凭证。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3、日常管理的凭证。如,考勤记录等。
  
  需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社保,因此社保作为劳动关系的一个关键性证明,如果没有购买社保的情况下,并不能有效的证明劳动关系。换句话说,如果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却不购买社保的话,则是违法的,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一、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按照标准,端午节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


·工作人员在工作单位受到了伤害,应该向其所在单位索求赔偿,但是
      工作人员在工作单位受到了伤害,应该向其所在单位索求赔偿,但是,最近工作单位拒不赔偿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工伤事故赔偿法律法规显得极其重要。那么,工伤事故赔偿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伤认定标准: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是我国三大产业之一,工业的发展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伴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就比如噪声问题。那么,作为工业企业,必然要了解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才能做到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危害环境。下面为您介绍工业噪声标准,您可以了解一下。 工业企业...


·劳务派遣公司扣员工工资怎么办?
      劳务派遣公司扣员工工资怎么办? 一、劳务派遣公司扣员工工资怎么办? 劳务派遣公司随意克扣工资的情况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仲裁程序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二、所需材料: 1、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起了雇用和被雇用的关系,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哪些条例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大介绍2017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请您继续往下阅读。 2017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包括哪些建筑工程通常都是比较大的工程,建筑工程的工程是您最为关心的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的好与坏涉及到使用者的安全和切身的利益。建筑工程质量需要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对质量起到监督作用,但是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内容,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必须按照保修...


·工程承包方式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承包方式的类型有哪些?1.总承包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同各专...


·工伤认定和评残认定的区别是啥
      随着我国时代的不断进步,现如今我国各项规章制度都在不断的更新过程当中,特别是针对劳动关系这一块,因为劳动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伤这样的事情上面,有些时候可能因为工伤的原因,导致劳动者本人直接伤残,所以要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企业职工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职工在达到了一定年龄之后就可以申请办理退休,而要是之前参加了养老保险,并且此时也满足了条件的话,则就可以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金。而现实中有的职工在年龄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却也提前申请了退休,主要是申请病退,那企业职工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