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对方责任没有钱支付医药费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对方责任没有钱支付医药费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当抢救费用超过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2、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3、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4、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二、抢救费用垫付的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以上是我们国家设置的抢救制度,其中规定了:
  
  1、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的保险人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如果保险人不履行垫付抢救费用义务,会受到处罚。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救助基金是政府设立的基金,设立的目的就是解决抢救费用垫付的问题,其中包括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中伤者的抢救费用垫付问题。详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令第56号)》
  
  综上所述,在法律中也规定了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应该由当事人进行垫付或者保险公司来垫付,在最后的责任认定当中是可以要求责任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的,对于有垫付医疗费义务的人员,应该执行,否则会受到处罚。
  
  


·私自改装车辆怎么样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单位租车合同协议范文
      单位租车合同协议范文 单位租车合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


·车位租赁合同纠纷该如何避免?
      车位租赁合同纠纷该如何避免?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许多人家都有了自己的私家车,私家车保有量急剧增长,但是小区建筑面积却不会随着扩大,业主间因车位问题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小区业主在租赁车位时与管理处的矛盾也日渐激化。那么,如何避免车位租赁合同纠纷呢? 一、如何避免车...


·现在不少人在买房,买车的时候都通过银行贷款,这样可以减轻压力
      现在不少人在买房,买车的时候都通过银行贷款,这样可以减轻压力,只需支付少量首付就可以享受到生活。而及时还款对于借款人来说非常重要,如果银行贷款逾期,除了会产生罚息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外,严重者还可能被银行起诉。那么银行贷款逾期多久会被起诉?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一、银行贷款逾期...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由于货车拉货都是以趟数算钱的,因此有的时候可能被要求超载,这样就可以一次性拉完,不用再跑第二趟。而要是货车有超载行为的话,无疑是构成了交通违章行为,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货车超载怎么处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货车超载怎么处罚1、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赔偿分配怎样办理(一)权利主体的
      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赔偿分配怎样办理(一)权利主体的确定鉴于《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可参照《继承法》的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


·交通事故责任方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针对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会在限额内进行理赔,除此之外,就需要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了。在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方无赔偿能力,这时应该怎么办?我们根据掌握的交通法规方面的知识,给您重点描述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事故未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


·道路交通违章事实该怎么认定
      道路交通违章事实该怎么认定道路交通违章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规为准绳,在道路交通违章处理实际工作中,涉及到交通管理执法过程中违章证据收集的问题。交通违章的广泛性、瞬时性给认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正确、有效、及时地对违章事实进行认定对纠正交通违...


·骑车和驾车的主要区别在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只
      骑车和驾车的主要区别在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只要是上路的话,都是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的。非机动车醉驾的话,说实话更容易出事。不管是骑车还是开车,只要醉驾,交警部门都是要严肃处理的。司机都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海南醉驾骑车是否违法? 一、我国...


·车被高空坠物砸伤谁来赔偿?
       高空坠物是一种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的安全隐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发生高处坠落掉物砸中车辆的情况。车被高空坠物砸伤谁来赔偿?如果造成车辆损坏,则应该由物品所有者承担法律责任,对车主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车被高空坠物砸伤谁来赔偿?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


·喝酒醉驾车被扣了怎么提车醉驾去提车
      喝酒醉驾车被扣了怎么提车醉驾去提车,首先需要其他有合法证件和合法理由的车辆拥有人或者权益人去交警部门办理领取。酒后驾车如果是涉嫌危险驾驶罪,触犯刑事案件,则车子是要作为物证检查,大概要案件定性起诉以后才能还给你,如果只是触犯行政案件,一般在半个月以内会归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