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五险在工资里扣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五险在工资里扣多少钱?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8%,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9%。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0%.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8%。二、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有关五险在工资里的扣除情况,应当向用人单位的财务部门咨询,每个单位的社保交纳标准是不一样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承担一部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五险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办理工伤赔偿的步骤是怎样的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如果单位没为职...


·劳动案件收费标准_工伤案件收费标准_人身损害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劳动案件收费标准_工伤案件收费标准_人身损害案件律师收费标准?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收费标准由于地域差异,各省市的收费标准不尽相同,综合各地的收费状况的一般收费标准: 解答法律咨询: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标准:100-2000元/小时。   《律师法》第二十...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 虽然社会科技的发展迅速,但是也造成更多的工程质量事故的频繁发生,种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它在无形中危害着我们的人生安全,所以如何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就成为了社会的焦点,那么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


·工伤职工去什么地方申请工伤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只是工伤职工要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职工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鉴定机...


·在我国工伤鉴定体检些什么材料
      员工的工伤鉴定一般都是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已经不需要员工再重新到医院进行体检了。因为工伤鉴定是在员工做完工伤认定以后进行的,所以工伤鉴定和体检没有多大的关系,不过做工伤鉴定的时候还是需要携带相关材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鉴定体检些...


·实行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
      我国规定的工时制度其实是比较多的,其中常见的就是八小时工时制,但除此之外还有计件工时制等等。不管是怎样的工时制,只要符合了加班的情形,那此时单位就应当支付加班费。那实行计件工资有加班费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实行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计件工资制只是工资报酬计算的一种方式...


·我国的工程质量三不准有哪些
      我国的工程质量三不准有哪些目前我国的经济市场上有一部分的发展推动力,主要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正是因为各种工程修建的非常多,所以才要求我国执法部门对工程质量一定要严格的进行监督,并且工程质量在管理的时候是有这三不准原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我国...


·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2008年3月28日,皖水建发布了关于发布《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等规定的通知,详细规定了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的定额,严格把控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的预算。相...


·公司倒闭后 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倒闭后 如何赔偿员工? 一、公司倒闭后 如何赔偿员工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需要办什么手续?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需要办什么手续?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情况?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情况?1、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终止手续。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为了防止纠纷,企业最好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续签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