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1、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处置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夫妻与婚前或婚内订立财产协议,约定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依法则双方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3、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遗嘱或赠与合同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18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5)其它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三、离婚转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平时家里面的这些日常开销可能没有必要时时刻刻都向另一半进行报备,但大体原则上,另一半有知情权,一些大的开销也应该尊重另一半的意见。既然自己也知道这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共同财产就没有归配偶一个人处置的这种道理,财产管理上夫妻间一定要相互尊重对方的意见。
  
  


·法院准许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准许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标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判决准许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二、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哪些内容行政赔偿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


·一、要离婚后对方父母的抚养费吗?
      一、要离婚后对方父母的抚养费吗?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设置离婚冷静期?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设置离婚冷静期?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指在法官建议下可设置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所谓“冷静期”就是离婚双方在法官建议下暂缓进行离婚诉讼,离婚纠纷当中的不少夫妻属于冲动型,这种类型的夫妻有可能在“冷静期”内修复感情,避免矛...


·离婚可以得到财产赔偿吗?
      离婚可以得到财产赔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已经不是什么?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已经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婚姻自由等较为鲜明的观念对于人们的生活已经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对于离婚这类问题,大多数人都会采取和平的协议离婚,但是有的离婚案件损害了当事人一方的利益所以协议离婚就不具备条件了,那么,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可以起诉离婚成功呢? 对方...


·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当今这个时代,孩子是一个家庭最为重视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有孩子的夫妻离婚会给孩子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离婚时,应该本着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应该归谁。那么,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个问题以及相关的问题...


·浙江台州抚养费是多少钱?
      对于很多育有子女却又不幸发生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导致离婚的家庭,都会产生很多后续问题,比如孩子的抚养费和探望权等。在众多有关离婚问题的咨询中,关于抚养费的询问是最多的,现在就让我们看下在浙江台州抚养费是多少钱以及有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


·新婚姻法离婚彩礼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我们知道男女方结婚男方父母会给女方一些彩礼,那么2020《民法典》离婚彩礼规定是什么呢?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民法典》的制定对于家庭的和谐发展是起到了一定作用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新婚姻法离婚彩...


·国家赔偿最新标准和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
      如果男女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近亲属的话,那么就是不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因此也就无法办理结婚手续。那到底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