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
  
  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有两大负面影响。
  
  1、是对借款人今后贷款有影响;
  
  2、对借款人的信用活动有影响。
  
  信用记录作为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对贷款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拥有好的信用记录,在申请贷款时,较能得到银行的信任。而有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今后不管贷款消费,还是贷款经营都会比较难,只要是贷款,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有的银行会降低贷款额度,有的银行会提高贷款利率,有的银行甚至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二、存单质押贷款期限相关法律规定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主要是基于以下规章条款制定:
  
  1、《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 年 第 4 号,有一条“第十六条 出质人和贷款人可以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当借款人没有依法履行合同的,贷款人可直接将存单兑现以实现质权。存单到期日后于借款到期日的,贷款人可继续保管质押存单,在存单到期日兑现以实现质权。”
  
  2、《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条文解读:本条规定,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换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不经过出质人同意,有权将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上所载款项兑现,有权提取仓单或者提单上载货物。但质权人兑现款项或者提取货物后不能据为己有,必须通知出质人,并与出质人协商,或者用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权,或者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存。提前清偿债权的,质权消灭;提存的,质权继续存在于提存的价款或者货物上。出质人只能在提前清偿债权和提存中选择,不能既不同意提前清偿债权,也不同意提存。
  
  按时还款才能更好的避免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否则的话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利于以后的经济活动或者贷款需求。了解了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我们还为您介绍了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期限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股票和债券都是如今比较热门的投资项目,两者虽然都是由公司发行,但是,两者在本质上具有很大的区别,两者的风险大小各有不同,收益也有差距。那么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究竟有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全方位解答债券与股票的不同。股票与债券都是有价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需要哪些条件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需要哪些条件? 一、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知,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个人债务的转让也成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


·男方赌博怎么起诉离婚 赌博借的钱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恋爱阶段其实各方面都表现的很好,但是一旦结婚本性就暴露出来了,而也有那种婚后沾染上恶习的情况,比如吸毒、赌博。那其中要是男方婚后有赌博行为,并且因此对家庭、妻子不管不顾的话,此时女方可以要求离婚,不过男方赌博怎么起诉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方赌博怎么起诉离...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债券发行的主体,主要是公司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企业发行债券的条件是: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3.公...


·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一、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


·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
      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一、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在双方离婚时,涉及的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任何第三方的债务,都不应该出现在双方离婚的争议中。离婚...


·借条百分之二十违约金合法么
      借条百分之二十违约金合法么?借条中约定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原则上是合法的,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中的违约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


·中介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中介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中介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欠债不还被软怎么办?有哪些
      欠债不还被软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欠债不还被软禁该怎么办 被追债人软禁算是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算非法拘禁,是不合法的,应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软禁、伤害他人的; 2、软禁、伤害残疾人、孕妇、不...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当男女双方决定结婚组建家庭时,不仅是可以享受共同生活、共同创造和分享财富的权利,而且也要承担支付家庭生活支出和偿还共同债务的义务,对于婚后的财产所有权问题,大多数人都较为了解甚至有过经历,但对于婚后债务问题了解的人相对较少,那么,新婚姻法关于...


·离婚后存在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后存在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