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1、出险报案。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2、损失确认。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3、申请索赔。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4、诉讼:
  
  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领取赔款。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若是要进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首先由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双方可以协商,达到赔偿协议,如果不能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事实确定赔偿的数额,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有人死亡,当事人报警后,交警先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认定书确定责任承担比例。车主有投保车险,就要联系保险公司对死者家属赔偿,先支付交强险范围再用三者险赔付。双方可以达成赔偿协议,这样就不用走法律程序,赔偿款中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人均年收入二十倍计算。
  
  


·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
      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 一、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 车辆损失险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处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时间),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将赔偿治疗费或事故金。 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拿车吗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需要事故责任方对认定的结果进行签字认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事故车辆需要先行扣押,待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拿车。但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拿车吗?针对此问题,我们将进行解答。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拿车吗不签...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并不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就都称为交通事故。从法律的规定中来看,有一些可能不属于交通事故。那到底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进行具体解答。 一、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运...


·当前网络信息系统越来越发达,各种社交App层出不穷,极大地改
      当前网络信息系统越来越发达,各种社交App层出不穷,极大地改变和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与交流,与此同时,涉及网络的犯罪活动也越来越多了起来,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诽谤行为,在网络上更是肆无忌惮。因此制定了微信群诽谤犯罪的相关规定,详情见下文。 一、网络诽谤罪的概念 网络诽谤罪是...


·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一、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怎么认定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怎么认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


·发生车祸误工费给多久?
      发生车祸误工费给多久?按照实际情况主张。务工时间分两种计算方法1.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


·一、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伤如何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伤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人伤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


·一、交通事故伤残在那里鉴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在那里鉴定?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第二,建...


·延迟交房
      延迟交房 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开发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