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补偿的情况包括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时补偿的情况包括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二)其次,请求方必须付出较多家庭义务。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三)最后,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此处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二、离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要考虑以下因素: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现实中,不少人会将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混淆,但其实这二者是不同的。其中离婚损害赔偿是基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过错行为,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而离婚经济补偿则并不要求一方在婚内具有过错,只要双方有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时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
  
  
  


·夫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


·结婚后发现被骗婚了怎么办
      结婚后发现被骗婚了怎么办 一、结婚后发现被骗婚了怎么办? 遭遇骗婚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骗婚涉嫌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未婚子女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未婚子女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男女在没有领取到结婚证的情况下就生育了子女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此时的子女虽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了保护的。也就是说在父母分手之后也需要同时对非婚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然后签订书面的协议。不过这个未婚子女抚养协议...


·离婚后确认抚养权代理词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后确认抚养权代理词的内容是什么?诉讼案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 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  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


·商家销售劣药属于犯罪吗
      商家销售劣药属于犯罪吗 一、商家销售劣药属于犯罪吗? 销售劣药属于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


·94年前事实婚姻离婚怎么规定的?
      事实婚姻离婚怎么规定?事实婚姻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但是因为双方没有结婚证,并且在民政局没有结婚登记的档案,所以需要夫妻双方先补办结婚登记后在重新办理离婚手续;第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


·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对其抚养费数额做出变更,而现实中很多情况下都是要求增加抚养费。如果双方能够在这方面协商达成一致,自然是最好不过的。否则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那此时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 原告:...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一、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非婚生子女能上户口。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


·孩子一岁半离婚会判给谁
      孩子一岁半离婚会判给谁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


·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一、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可以在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只能对一方私有财产过户处理,特别是婚内房产过户的情况,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一、起诉离婚需要把身份证给律师吗?
      一、起诉离婚需要把身份证给律师吗?通常律师也是结合当前离婚官司的实际案情,一般需要委托人提供身份证的可能是为了准备相关的材料,律师都是具备专业的职业素养的,如果自己的律师需要您的身份证,是需要配合律师的。起诉离婚,委托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