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间个人债务都包括了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间个人债务都包括了哪些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不过,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力,除非债权人事先同意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完全为满足个人欲望而负的债务;抚养非婚生子女所负的债务等。二、离婚债务该由谁偿还由于我国一直坚持婚姻关系案件的审理不允许第三人参加的原则,所以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处理对外共同债务的负担问题时,真正的债权人往往处于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地位。如果认为上述决定不仅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对债权人也同样适用,对债权人就很不公平。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实践中,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其实是有现实意义的。因为,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法律中规定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要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不管是在什么时候都是由个人来承担还债。作为债权人,虽然债务是发生在债务人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但此时也不得要求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
  
  
  


·犯罪人员骗取贷款罪会判多长时间?
      骗取贷款罪会判多长时间?骗取贷款罪的判罚时间,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P2P借贷有哪些
      P2P借贷有哪些风险 1、投资人的法律风险。 (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 (2)违约责任追究困难。 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平台仅仅是在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扮演了中介的角色,为借贷双方提供融资信息配对服务,协助双方顺利完成 (3)沉淀资金安全性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公司欠债股东坐牢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公司欠债股东坐牢吗?公司欠债股东不需要坐牢。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以下情形中,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


·是否赌债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是否赌债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并购贷款作为一种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信贷产品,目标主要是各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在目前来说,并购贷款由于本身比较复杂以及其风险性,在国内并没有广泛的应用。在法律层面上,缺少相应的对并购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也增加了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在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那么,...


·夫妻都有债务离婚子女怎么判
      夫妻都有债务离婚子女怎么判?夫妻双方都有债务的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可能判给母亲,也有可能判给父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夫妻债务毫无任何关系,法院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的,《婚姻法》中对子女抚养权的详细规定是: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


·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该如何解决?
      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该如何解决?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根据《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


·所有债务人都不还债怎么办
      所有债务人都不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有还债的义务,当债务到期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拒不还债或者以其他形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讨回债务。 1、向法院起诉 向法院起诉,借助国家强制力保障债务的顺利讨回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2、行政干预手法 ...


·债权债务官司的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官司的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实际中,由于债权债务问题,引起的纠纷是比较常见的,并且处理起来也不是简单的。通常情况下,遇到此类案件,当事人都会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处理案件。律师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是需要收取相应的律师费的,并且不同的案件收费标准是不同的。下面,我们...


·危险驾驶罪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我们常说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在生活当中,无论做什么都要始终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尤其在开车驾驶的时候,如果自己存在危险驾驶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带来极大的威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危险驾驶罪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一、危险驾驶罪条款是怎样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