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母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母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可以吗?是可以的,但要确保真实有效;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三、分公司的主要特征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综合上面所说的,母公司和分公司都是属于同一家,而双方要签订合同的话,一般都是属于公司内部的协商事宜,两者在进行签订的时候就要协商好里面的条款,确定这里面的条款是可以很好的保障各自的权益,所以,公司内部的事情,还要以公司法来进行解决。
  
  
  


·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吗
      ,股份制公司越来越普遍,股东对股份制公司拥有一定份额的股权,这也是股东的财产之一。不过,如果股东死亡,作为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吗?一般继承人并非唯一,如果公司股权可继承,那么有多个继承人股权怎么继承才合理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吗 ...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反映企业合同与信用状况,严格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合...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 经济生活中,由于公募基金设立难度较大,不少发起人都选择了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但是,在选择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时,有的朋友就出现了如下困惑: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私募基金...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可以,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


·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1)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2...


·公司法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司法法律责任是什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主体-公司的发展也越来越快,为了规范我国公司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进步,国家颁布了公司法来约束,规定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的权利。那么公司法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违反公司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以下是我们为您搜集整理的有关公...


·公司法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公司中的股东大会享有决定公司的经营决策的权力,大部分的事项只需要半数以上的股东通过即可,但是对于一些涉及到公司重大问题的事项也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之后才能执行,此即公司法特别决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公司特别决...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公司法》有关规定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股份公司运作的实务中,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仅广大中小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保护普遍处于无序状态,而且国家股东的有关权利也被漠视。以至于公司每发行一次新股(无论是“增发”还是“配股”),...


·公司非法集资哪些人员会被问责?
      如今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更多的是公司,比如现在就有很多投资公司以理财的名义搞非法集资。公司触犯非法集资犯罪的,公司会面临行政处罚、停业整顿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后果,而部分公司人员也有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公司非法集资哪些人员会被问责?现在我们透过本文告诉您。 一、公司非法集资哪些人员会...


·杭州租售同权上市公司的意义是什么?
      杭州租售同权上市公司的意义是什么 1、改变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买房观念 中国人几千年对于租赁合同始终不太重视,以至于骨子里就要买房,不买房好像就没根了。其实是制度决定了人性,哪有说中国人生下来就要买房子的。因为这种租售不同权使得租赁不是一种有尊严的生活方式。 2、改变房价不断上...


·公司法保护小股东权益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公司法保护小股东权益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国家制订公司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司经营管理中各方的共同利益。公司中存在着大大小小的股东,这些股东根据自己的投资金额占有公司不同的股份,由于大股东相对来说比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所造成的影响更大,因此,公司法为了保护小股东的权益,制订了一系列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