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1.房屋征收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房屋的,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还应当及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一般应当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和期限;其他事项。房屋征收决定应当进行公告,如果征收方没有依法进行公告,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如果征收方进行了公告,被征收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如发现自己的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政府征收目的违法、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不适格等问题,都是可以拒绝签补偿协议的,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权。2.征收补偿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后,应当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收补偿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征收目的;2.征收范围;3.征收补偿方式;4.搬迁过渡方式及期限;5.补助及奖励费标准;6.征收补偿资金;7征收实施步骤;8.征收实施单位;9.签约期限;10.其他事项。如果征收方没有将征收补偿方案依法进行公告,也未征求公众意见,被征收人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权。3.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评估机构作出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报告后,如果不满意评估结果可以依法维权。如果征收人没有依法将评估报告送达给被征收人,即剥夺了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所以,征收方据此评估报告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合法,被征收可以依法维权。4.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应该告知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即:复议期限为60日,诉讼期限为6个月。如果征收方没有依法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给被征收人,剥夺了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在征收的时候,征收者就必须要出示合法的证件还有补偿的方案这样才能对土地进行征收,而被征收者也一定要看清楚,查清楚所征收文件的真假,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也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买房出资证明应该如何写
      面对房价的飞速上涨,为了能有一处安身之所,不少朋友在结婚前或婚后会决定夫妻共同买房,或者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会资助子女买房。一旦出现纠纷,最重要的买房出资证明就成为离婚房产分割的关键证据。那么,买房出资证明应该如何写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一、买房出资证明应该如何写 首先...


·房屋拆迁谈判,和拆迁方怎么谈可以提升补偿?
      房屋拆迁谈判,和拆迁方怎么谈可以提升补偿?  1、合理定位,目标明确  这是贯穿整个谈判过程的核心工作,对于谈判的后期走向和最终的结果起到着决定性的作用。此处的合理定位,包括被拆迁户对于自己的定位也包括对于拆迁方的定位。  对于自己的定位是一项重要但是很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房屋的...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


·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
      在我国,由于二手房交易风险很高,所以国家规定了严格的交易程序,但这些程序环节很多,导致二手房交易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而在此期间,房价不断上涨,就有可能出现二手房的卖方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而反悔的可能。那该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


·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
      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违约金是可约定,也是可以不约定的。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一方违约并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也要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个是法定赔偿责任,比较好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新婚姻法 8条房产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有光就有暗,有白天就有黑夜。一件事情,很多时候不是对错的问题,更多的是立场,是是非观念的问题。对于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最痛恨的莫过于小三。因此,新婚姻法对婚姻方面的房产问题作出了更加全面的改进。那么,2017新婚姻法 8条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


·现实中时常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开发商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现实中时常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开发商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又把房子卖给了其他人,或者是把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该如何办,预售许可证可以抵押吗?不要急,我们为你解答。 一、签订预售许可证之后房子可以被抵押吗? 如果是房地产商...


·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
      一、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不能。因为开房无法证明重婚罪。重婚罪,指的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如果没有与他人结婚,不构成重婚罪。如果长期与他人的婚外性行为,不以夫妻名义,属于同居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成立事实婚姻的,可构成重婚罪。主观方面上...


·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经常发生房屋需要转租的过程,出于地理位置和价格等因素的关系,租房者经常会选择租二房东的房屋,租转租的房屋由于不是直接从房主手里租房,产生的法律关系也比较复杂,然而,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


·父母不立遗嘱房子怎么办
      父母不立遗嘱房子怎么办?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分割房产。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按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是: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在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