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短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短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一)此房产由一方当事人出资购买,对方当事人对房产没有任何的贡献价值,这种个情况下,不管房子是两人结婚之前购买,还是两人结婚以后购买的,因为是一方自己出钱购买的,因此房产只是一方的财产,房产的增值部分也只能出钱购买房产那方当事人的财产。(二)该房产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出钱购买的,那么离婚的时候应当把该房产按照共同财产去分割,关于增值那一部分的价值也不用单独的来计算。(三)该房产是一方购买,对方一起还的房贷,这时候要考虑房产的增值部分,在婚姻关系解除的时候,法院会根据需要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及照顾女方的原则,来分割增值部分的价值。二、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第一条原则,财产分割采取双方平等的原则。也就是离婚的时候,我国法律根据平等的原则来分割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债务,这条原则体现的公平公正,但是具体的案件还要做具体的处理方案,此条原则可以作为判定参考。第二条原则,财产分割要保障妇女和照顾子女的一方利益。可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将重要的财产,比如房产这一类判给女方或者是照顾子女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适当的多分给女子这一方或者是照顾子女这一方当事人。同男子来比较,女子在生活能力上都要相对弱一些,我国法律也是为了照顾女性才制定了这一规定,女性更需要社会的关爱,特别是离异的妇女以及要抚养子女的妇女。第三条原则,分割财产的时候,要对双方的需求性进行参考。不同的财产要被双方分割,其财产对当事人的经济价值很重要,根据双方对财产种类的需求加以分割。涉及到有些财产不能分割的情况,财产的受益方应当给予对方当事人相应的经济补偿,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情况认定必须结合夫妻对共同财产的认定情况来确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但对于一方财产是不可以分割的,所以如果房产只要在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东莞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现在在社会上有个自己的家是很多人都向往的,有些人已经可以直接买房,有些人经济情况还不是很好,还没有办法买全新的房,这时候二手房是个不错的选择,今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东莞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具体是怎么样的。 东莞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


·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
      公有房屋一般是由政府或企业修建的,只对本地区的居民或本企业的居民出售。现实中,公有房屋也是可能面临拆迁的问题,这也是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补偿的,不过这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在此为你介绍。 一、公有房屋拆迁补偿公房产权人不应有别于私房产权...


·房屋租赁纠纷在哪个法院起诉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房屋租赁纠纷在哪个法院起诉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 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有房产证没有...


·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如何确定婚前购房归属
      结婚前,很多年轻人会先选择买房,可能是父母买的,可能是按揭贷款买的,也可能是一方出钱买的,等等。然后婚后双方感情破裂了,走向了离婚的道路,此时往往夫妻会为了婚前购房归属闹得不可开交。那么具体来说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1...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


·商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
      商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 一、购买商品房之前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购房的初始环节,看房选房时,开发商就为购房者准备了一系列的陷阱,低起价,概念房、样板间、精装修等等宣传铺天盖地,究竟有多少真实的成分需要购房者自己分辨,在这里提醒您以下几个最容易出现纠纷的事项: (一)不得不防的房产虚...


·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虽然二手房比新房的价格要便宜一些,近年来也受到了人们的追捧。虽然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但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显然与购买其他房产的风险不同。那到底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


·一、没有天津户口能在天津买房吗?
      一、没有天津户口能在天津买房吗? 可以的,天津非本市户籍买房政策为: 1、提供在天津市3年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 2、补缴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不能成为购房有效凭证。 其中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


·应该如何防范商品房被查封
      应该如何防范商品房被查封有的人在购房的可能不是很清楚其中的细节,也没有过多的注意,因此购买到的商品房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导致被法院查封了。可以说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很不利的,因此作为购房者应该防范所要购买的商品房被查封,那究竟该怎么防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期限有多久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限最高可贷款30年。1、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1)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2)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3)年限:一般为五年以内。2、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5)利率:抵押房产用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