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十年的自建房拆迁时给补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三十年的自建房拆迁时给补偿吗?三十年的自建房只要不是违章建筑,拆迁的时候,政府都应该给补偿款。当然,有一些条件限制。自建房的房东应该持房产证及土地证等有效证件,在被拆迁后提出补偿款。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1、单独立户;2、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3、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则应当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建房居民,拆迁人应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准给予拆迁安置补助。二、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有哪些?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三、违章建筑拆迁有补偿吗?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综上所述,在多年前,一些城市的居民会搞自建房,这种的房子是由于历史原因产生的,不算违章建筑。居民对房屋拥有产权,一旦被政府拆迁,被拆迁群众有权拿到补偿款,不管这个房屋年限多少。拆迁户可以选择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地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再进行补偿的时候不仅仅要补偿房屋的价值,还需要补偿因为房屋拆迁造成的其他损失。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标准对征地补偿进行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以此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下文就是睢宁县农村房...


·近日来,成都限购政策引爆热点。限购主要针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
      近日来,成都限购政策引爆热点。限购主要针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外地户口在成都购房需要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方可购买落户,成都购房新政策限购内容中扩大了住房的限购范围和限购区域,也对购房资格加强了审核要求,下面就来看下具体内容有哪些。 成都出台房产新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新政...


·购买第二套房的利息是多少?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都是要进行贷款的,于是对贷款利率非常关心,毕竟这个涉及到利息成本。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深入,居民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政策是不同的,主要体现在首付比例和利率上。并且,不同的城市对二套房还有限购政策,那么居民购买第二套房的利息是多少?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


·一、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


·未成年人的房产可以转让吗
      在现代社会中,有不少父母出于对子女将来美好生活的考虑,会给他们还未成年的子女买房子。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未成年人的房产可以转让吗?此外,若是能够转让的话,在实践中,对于房屋转让的陷阱究竟应该怎样去避免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未成年人的房产可以转让吗 我国《民法...


·一方起诉离婚时,要求法院将其父母在自己婚后部分出资所购买房屋判令归自己所有,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一、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1、一次还本付息法 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 年利率(%)] (...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1、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2、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


·对于购房草签合同可否毁约
      对于购房草签合同可否毁约?草签合同不可以毁约,草签合同也叫作预合同,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且预合同是开启合法的正式合同的前置条件《民法典》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


·作为购房者,您在买房时不仅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看房,选择什么样
      作为购房者,您在买房时不仅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看房,选择什么样的房屋居住会比较舒服,还要知道自己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该注意些什么,这样才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签买房合同前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现在,我们就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签买房合同前要注意什么问题 1、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出卖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内容包括买卖当事人、标的、价格、交房时间等,其中违约责任条款也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呢?在本文中为你做如下介绍。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1、预期违约。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