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木结构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木结构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是什么? 一、预算定额的概念
  编制施工图预算时,计算工程造价和计算工程劳动力(工日)、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的一种定额。预算定额一般是一种计价的定额,在工程建设定额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从编制程序看它是概算定额编制的编制基础。需要按照施工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还需要借助于某些可靠的参数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出资金的需要量,计算出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在中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概算、预算制度,规定了通过编制概算和预算确定造价。概算定额、概算指标、预算定额等则为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耗用量、提供统一的可靠的参数。同时,现行制度还赋予了概算、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以相应的权威性。这些定额和指标成为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之间建立经济关系的重要基础。
   二、木结构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
  1、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和控制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基础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之一,是控制和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必要手段。编制施工图预算,除设计文件决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规模、尺寸和文字说明是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和结构构件数量的依据外,预算定额是确定一定计量单位工程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的依据,也是计算分项工程单价的基础。
  2、预算定额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设计方案在设计工作中居于中心地位。设计方案的选择要满足功能、符合设计规范,既要技术先进又要经济合理。根据预算定额对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是选择经济合理设计方案的重要方法。对设计方案进行比较,主要是通过定额对不同方案所需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等进行比较。这种比较可以判明不同方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对于新结构、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也需要借助于预算定额进行技术分项和比较,从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上考虑普遍采用的可能性和效益。
  3、预算定额是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参考依据实行经济核算的根本目的,是用经济的方法促使企业在保证质量和工期的条件下,用较少的劳动消耗取得预定的经济效果。中国的预算定额仍决定着企业的收入,企业必须以预算定额做为评价企业工作的重要标准。企业可根据预算定额,对施工中的劳动、材料、机械的消耗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以便找出低工效、高消耗的薄弱环节及其原因。为实现经济效益的增长有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供对比数据,促进企业提供在市场上的竞争的能力。
  4、预算定额是编制标底、投标报价的基础在深化改革中,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预算定额作为编制标底的依据和施工企业报价的基础的作用仍将存在,这是由于它本身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决定的。
  5、预算定额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是在预算定额基础上经综合扩大编制的,也需要利用预算定额作为编制依据,这样做不但可以节省编制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可以使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在水平上与预算定额一致,以避免造成执行中的不一致。
  综上所述,木结构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对建设工程来说不仅有助于木结构房屋建筑工程合理安排预算,还可以为实现经济效益的增长有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供对比数据。简单的说来,预算定额对于木结构房屋建筑工程来说可以做到高效节约。想了解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一、施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如下: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过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在生活中,劳动者被辞退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辞退没有过错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反双方签署的合同的,还需要支付违约金。被辞退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由劳动法规定的,具体来说,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


·一、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还是以前章合法吗?
      一、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还是以前章合法吗?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还是以前章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劳动关系的存续,这是指实体上不会发生变化,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营业地等毕竟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既然这些元...


·在宿舍的时候脚磕骨折算不算工伤
      在宿舍的时候脚磕骨折算不算工伤 一、在宿舍的时候脚磕骨折算不算工伤? 在宿舍的时候脚磕骨折一般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工伤该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工伤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职工人数不断增多,职工因公负伤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如果要进行赔偿,则认定工伤是关键的一步。那么,工伤该如何认定?对于工伤造成人身损害该如何进行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该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


·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
      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开发商时常迫于承包施工方的压力,如农民工讨薪、提前终止工程等,通过续签协议的方式将工程质保金退还给工程施工方,使得工程质保金并没有真正发挥督促施工方科学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那么,到底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呢?一、工程质保...


·怎样签劳动合同买社保?
      怎样签劳动合同买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社保情况进行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


·众所周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便是签订劳动合同。然而社会
      众所周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便是签订劳动合同。然而社会上还有很多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要对其进行补偿的,有人就有疑惑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有年限要求吗?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劳动合同以及不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补偿是怎么回事。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补...


·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
      现在人们都注重自己权利的维护,保障自己的权益。工伤就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伤害,这个是可以申请企业进行进行赔偿的。深二度烫伤在做完工伤鉴定后,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赔偿的金额不同地方也会不同,但是赔偿的项目差不多是一样的,那么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赔吗
      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要赔。具体原因是,工伤赔偿金一般包括由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所以,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要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加班工资可以按基本工资算吗?
      加班工资可以按基本工资算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