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起诉没有结婚证怎么办?1、没有结婚证,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记处打印婚姻登记记录,以此证明婚姻关系,然后再起诉离婚。2、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则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仅是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不需要起诉离婚。3、如果是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当时双方均成年的,属于事实婚姻关系。没有结婚证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起诉离婚的法定期限根据中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综合上面所说的,起诉离婚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最重要的就是必须要有合法的结婚证,所以,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一定要按照规定先办理结婚再办理离婚,或者没有结婚证,法院就可以直接用同居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而又育有子女的情况下,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离婚财产分割成为要解决的必要问题,合理合法的解决方式会减少不少麻烦和困扰,那么怎样分割财产和抚养权才是正确的途径呢,接下来我们就共同了解一下财产如何分割是合理合法的。 一、夫妻间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


·一、小孩抚养费一年多少钱?
      一、小孩抚养费一年多少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离婚以后抚养费付到什么时候
      亲身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实中有的人认为只要夫妻离婚,对方抚养孩子的话,那此时自己就不用抚养了。但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即使不能直接抚养子女,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那通常离婚以后抚养费付到什么时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以后抚养费付到什么时候 ...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
      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后,大部分的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将共同的财产与子女的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但如果双方就财产的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就会需要起诉离婚,由法院对财产进行分配。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


·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如何做
      在当今社会中,有非常多的孩子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是也有一些孩子处在离异家庭中,跟随着一家亲属长大,从小就缺少父母以及来自家庭的关爱,而且有的孩子还会因为家长的恶习走上歪路。那么,如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怎么做呢?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补偿?怎样打赢国家赔偿官司?
      国家赔偿指的是国家由于错判或误判而对受害人补偿的一种方式,是一种法律制度。如果受害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向国家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怎样打赢国家赔偿官司?今天我们将为您带来详细介绍。 一、哪些情况可以国家赔偿申请诉讼 (一)、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


·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在很多家庭里面仍旧只有一个孩子,而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总少不了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实践中,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孩子判归...


·离婚手续具体是什么.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那么,在法律实践中,夫妻离婚手续具体是什么?而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而不愿意离婚。那么若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手续具...


·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并不是就不能离婚了,此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具体提起离婚诉讼也是有一点流程要求的,那到底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


·对付不给抚养费的怎么办
      对付不给抚养费的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1、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


·夫妻应当互相忠于对方
      夫妻应当互相忠于对方,但不可避免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背叛其中一方发生婚外情。婚外情离婚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双方进行协商.1、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通过法律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是否还有感情来进行判断,如果法院判断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离,如果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