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 年 月 日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列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范本,协议中首先要写明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然后写明转让期限、费用,双方还必须约定违约责任,如果产生合同纠纷就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解决。您有需要可以参考。


·转让土地使用权条件是什么样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条件是什么样的? 对于土地使用的权力,可以说基本上所有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是享有的,当然对于这个土地使用的权力,您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只是说想要转让土地使用权,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转让土地使用权条件是什么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我国的土地使用都是由年限的,包括耕地、住房、工厂等每个不同种类的用地期限都是由限制的而且使固定的年限,土地使用的年限根据土地使用的类别不同而不同,那么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不少老百姓在购房的时候选择二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不少老百姓在购房的时候选择二手房,这就涉及到一些税费。相对于新房买卖而言,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复杂些。对于购房者,要熟悉计算公式,以免被人算计。那么,买卖房屋买卖费用计算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买卖房屋买卖费用计算办法是什么? 1...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主要是什么
      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这些主体是比较特殊的,正因为如此,国家其实也没有明确的禁止划拨土地就不能够办理抵押登记了。我们要提到的一个常识问题就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主要也是包括三点,首先要签订了相关的合同然后提出抵押登记的申请,最后到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划拨土地...


·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贵阳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很多郊区的土地上盖起了高楼大厦。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征地部门会发一笔征地款,这个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事情。每个城市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订符合实际的补偿标准。那么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


·异地驾照年审新规定有哪些
      异地驾照年审新规定有哪些在21新世纪,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交往越来越频繁,很多人不限于在本地工作学习,去外地外省的情况是十分常见的。但是由于我国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对于身处异地的人们办理事项造成了麻烦。很多人问我们异地驾照年审新规定的问题,我们综合整理这些知识,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


·什么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什么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将拥有的土地使用的权利来进行一定的转让,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自然人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享有该项权利。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国家出让土地...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吗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吗一、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


·国有企业征地建厂手续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征地建厂手续是怎样的?企业为了自身的长远发展,会选择征用一些土地建厂,扩大产业范围。在我国,只要一提到征地,一般情况下就是征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或是村民建设住宅,是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那么,国有企业征地建厂手续有哪些呢?在本文中为你做详细的介绍。一、国有企业征...


·没有土地使用证两兄弟是否可以分户?
      在农村的很多家庭中会出现长辈将房子作为一个整体分给几个孩子的现象,就比如两兄弟就可能会得到没有分户的农村房产,如果分户一般来说就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证来证明土地的实际归属,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两兄弟是否可以分户? 没有土地使用证两兄弟是否可以分户? 可以持土地使用证、土地分割协议或土...


·公司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
      公司办公场所对于公司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地方,一般情况下,为了节约公司成本问题,大多数的公司在场地上都会选择租赁方式,那么要将租赁双方的权利得到相应的保障,就必须签订租赁合同。那么,公司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我们今天来带着您一起学习以下吧! 公司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租赁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