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不可以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 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是无效的。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起诉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在司法实践中,分公司如果涉及到生产经营的相关情况需要签订合同的,必须要向总公司进行报告,并征求总公司的同意,对于分公司自己是无法独立签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下如果总公司不授权分公司,则是无法签订合同的,否则该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注册资金是公司存在的根本,对公司来说十分重要,很多人非常关心一个问题,就是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公司注册资金可不可以抽出使用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


·注册化妆品公司注册资本要多少?
      注册化妆品公司注册资本要多少? 一、注册化妆品公司注册资本要多少? (一)根据《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


·公司法律法规章程制定规定是什么?
       公司章程是公司运作的法律依据之一,它约束着各个股东的权利,在股东之产生矛盾时配合国家法律有解决问题的作用。公司法律法规章程制定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各个公司可以在不违反总体法规的情况下制定适用于自己公司的章程,在制定时也要遵循一套规定,那么都有哪些规定呢?以下是参考资料: 一、...


·公司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些经营时间比较久的企业,对于公司融资的这种融资模式和方法,以及法律后果等都是比较清楚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针对一些刚刚创办公司的年轻人来说,初步进入金融市场肯定对金融市场的规则都是不太了解的,因此公司在选择融资方法的时候也比较迷茫。下面我们就为您...


·法人怎样负担公司偷税漏税带来的后果?
      法人怎样负担公司偷税漏税带来的后果?法人需要负担公司偷税漏税带来的后果有: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处罚公司涉及法人吗
      单位被行政处罚,法人代表应负主要行政责任。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


·如何申请退出公司法人申请书
      如何申请退出公司法人申请书 对于一个正规合法的企业来说,企业在经营的时候,无论如何都需要登记一个公司法人。不过公司法人是可以根据事实情况来进行变更的,如果当事人退出公司法人的话,公司法人也必须进行变更,并且提交相应的申请书以后,才可以对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那么,如何申请退出公司...


·股份公司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


·股份制公司法都有什么规定?
      对于我们您来说一般情况下我们接触到的公司都是股份制的公司,股份制的公司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限的一种是无限的这个我们您也是都有了解的。对于我们国家的公司法中对于股份制也有规定。那么股份制公司法都有什么规定呢?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停牌吗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停牌吗一、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停牌吗? 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指暂时停止股票买卖。当某家上市公司因一些消息或正在进行的某些活动而使该...


·收购算企业合并吗
      不算,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购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企业合并亦称 “公司合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