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一、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但因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农村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书面表现形式也即大家口中常说的“征地批文”。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四十六条对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准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的批准,征地行为的前提才是合法的。
  
    在征地实践中,因征地公告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盖章张贴发布的,合法的征收必须要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批文。
  
    二、如何判断征地拆迁是否有批文?
  
    第一,向征收方索要。
  
    不管是谁要占地还是拆迁,都应该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就算征收方拿出了批文,我们应该注意批准时间是什么时候,例如,2014年的征地批文在2018年使用是否仍然有效?答案必然是否定的,肯定无效了。因为征地批文一般有效期是两年,过了两年了,效力当然灭失了。
  
    第二,看看自己是否看过公告,签过字。
  
    根据《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因此,如果您作为土地的承包人,没有让你在征收土地报批前的土地现状调查文件上签字确认,那当地政府就不能上报材料,就根本不可能批准;当然也有未经土地使用人签字确认而批准征收的,那要么是假签字,要么是没有签字,但这种批文根本就是不合法的应予撤销的。
  
    第三,去当地国土局咨询查证。
  
    在实践中,大部分的国土局都会以各种理由搪塞。但是,作为被征地农民,国土局应该将是否批准了土地征收及征收的相关内容给您看的,这是基本的权利。
  
    三、征地批文包含哪些内容?
  
    1、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的相关申请文件;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
  
    4、国务院或者省政府对征收土地方案的批复;
  
    5、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报告;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7、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8、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9、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0、征地公告。
  
  


·行政拘留关押在哪个地方
      行政拘留关押在哪个地方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条中的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行政拘留一般是在拘留所中执行。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哪个处罚力度最重1、刑事拘留严重。2、行政拘留是一种...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流程 中国土地国有制,所以我们使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当然就算是使用土地我们也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证明我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利,否则我们就算是无权使用土地,很容易遇到一些纠纷问题。那么想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宅基地有哪些纠纷呢?
      宅基地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当代社会,征收土地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们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国家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民们则是比较关心自己能得到多少征地补偿款。为此,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对征地补偿问题进行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以成都为例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成都市...


·名誉对社会人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现
      名誉对社会人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中故意散布虚假信息,损毁他人名誉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些虚假信息常给人们带来严重的影响,对受害人的生活与工作造成了困扰。那么怎样才构成诽谤罪、诽谤罪可以判处管制吗?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诽谤罪的定义: ...


·继承农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要缴纳么?
       一、继承农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要缴纳么? 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就是说要缴纳营业税。但是,国家对继承、遗嘱、抚养(瞻养)关系的赠与行为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行为,给予免征营业税照顾,因此,目前...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立案标准是:(一)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价值三十万元以上的;(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三)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严重影响部队正常战备、训练、工作、生活和完成军事任务的;...


·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能否执行?
      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能否执行?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二、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执行在出资人未履行土地...


·国有土地征地赔偿时占房用土地使用证吗?
      国有土地征地赔偿时占房用土地使用证吗?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国家的一些建设与投资在不断的加大力度,很多情况下都会占用其他人们的土地,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一个赔偿问题。根据土地性质不同,拥有证件不同,占地位置不同,最终的补偿也就不会相同,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国有土地征地赔偿时占房用土地使用...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一、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能进行吗?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可以抓紧办理解决拆迁问题,关键要看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1、因为市政府等机构的重大的工程动迁,而居民房子需被拆迁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并...


·四川省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四川省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在社会生活中,常常会因为城市规划的需要,对已有老旧房屋进行拆迁重建,这时就涉及到了对拆迁地原住户进行相关拆迁补偿措施。原住户相应国家城市发展号召,积极配合政府进行搬迁清空,政府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对原住户给予重新安置的费用。那么究竟四川省征地补偿安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